[租賃] 跟房東鬧上了警局 偵訊庭 跟 報稅的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2/03 14:27),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目前跟房東有些租屋糾紛 , 我們簽的是一般文具行賣的"吃人夠夠不平等契約" >"<. 先後鬧上了警局 , 偵訊庭 . 檢察官詢問了一些問題以後 , 問要不要調解 . 目前案子送到調解委員會那邊 . 想請問 : (1)以目前的進度來看 , 假如房東他沒有報出租所得稅的話 . 國稅局會不會查起來. 因為契約中"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征機關負責繳納"這條被房東劃掉 . 我猜他大概是沒有報稅了 . 承租時我們也沒有談過稅金的問題 . 另外保留有這一條"本件租約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 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感覺上對房客都很不利 . 如果是追繳的話到最後是不是會轉家到房客身上呢 ? (2)檢察官問了很多承租時的過程 , 一般來說不是先問要不要調解再問案情的嗎 ? 怎麼本末倒置呢 ? 她真正的目的是要檢舉逃漏稅嗎 ? 順便把案件大事化小 & 小事他無嗎 ? ps:當初是被房東騙進去租的 . 搬進去住後變了一個樣 , 當初答應的一樣都沒有 & 一樣都不可以 , 也不負責任 , 爛死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47.112

02/03 14:34, , 1F
2.檢察官的工作不包括調解 她沒有想搓掉就不調解不違法
02/03 14:34, 1F

02/03 15:05, , 2F
你要告他什麼?
02/03 15:05, 2F

02/03 15:43, , 3F
不太清楚問的內容...
02/03 15:43, 3F

02/03 15:57, , 4F
1.那條指的是從普通住宅變成營業場所等造成的情形.他
02/03 15:57, 4F

02/03 15:58, , 5F
的稅別變更等狀況,當然是承租者要負擔的.
02/03 15:58, 5F

02/03 15:59, , 6F
另外書局賣的契約已經算是公允了,重點在於甲方或乙方自
02/03 15:59, 6F

02/03 16:00, , 7F
行協調負責方的那些條文,你們是怎麼談的吧?
02/03 16:00, 7F

02/03 16:12, , 8F
就我租給妳的實際租金就是契約租金+稅金啊...
02/03 16:12, 8F

02/03 16:49, , 9F
租屋糾紛為啥會鬧上警局?
02/03 16:49, 9F

02/03 17:29, , 10F
事實都沒說 要怎樣回答....= =
02/03 17:29, 10F

02/13 15:49, , 11F
租房子這種東西..是最容易逃漏稅的...
02/13 15:49, 11F

02/13 15:50, , 12F
正常來說...房東是要報稅的..跟契約沒有關係吧..不是說劃掉
02/13 15:50, 12F

02/13 15:51, , 13F
後就不必報稅了...還是要報..只是通常租給一般人的話..是不
02/13 15:51, 13F

02/13 15:52, , 14F
會注意到這一點..但是如果是租給公司的話..公司都會開立扣繳
02/13 15:52, 14F

02/13 15:52, , 15F
憑單給房東...這樣房東就必須要乖乖的把這筆所得報進去了..
02/13 15:52, 15F
文章代碼(AID): #1BQHTMt_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