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對方錯,卻對我方提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rainfly)時間14年前 (2010/01/30 23:29), 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2009.9.3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雙膝擦傷,有住院(對方求醫院才給對方住的 = =) 我方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破壞現場,有做筆錄,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沒有保險(因為我方行照擁有人在車禍前被搶,因此不知保險已過期,且沒有收到保 險公司的續保通知書,但目前已續保了) 對方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開在汽車道,對方騎在機車道,對方來追撞我方,是直線的大馬路,無號誌 開了二次調解委員會,對方開價分別是25萬和15萬,但實際費用只花了6萬(有些是沒有 收據的),後來送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卻在今天早(2009/1/30)上收到警方的通知對方 告我方傷害。 六、問題: 我方因為沒有保險所以適用特金的補償,但對方沒有去申請,反告我方傷害,請問我方 應該如何? 調解委員會的人是否可以幫忙出庭作證,有關在調解委員會所說的一切?(因為對方在調 解委員會時有跟我方道歉,而且說如果沒有錯的話不會跟我方道歉) 已經移動後警察才來拍照,這些照片還能藉由鑑定還原真相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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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釐清你是不是有過失,若有,縱使對方有錯,你刑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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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34, , 2F
分還是有刑責問題。鑑定不是僅依據照片,還有警察所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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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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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38, , 4F
另外,你的日期是不是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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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42, , 5F
就算對方去申請 該基金還是可以跟車主要全額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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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13, , 6F
除非你是靜止中 不然很難完全無責 對方本來就有權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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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15, , 7F
請人去做證對方有道歉也沒用....沒意義
01/31 08:15, 7F
所以不管怎樣我方都有錯?我方是開在汽車道的直線上,是對方騎過來撞我們的,當天事 發前有下過一陣雨,但案發時是沒下雨的。如果我方真的沒錯,就要這樣任對方敲竹槓? ※ 編輯: rain62350 來自: 124.218.210.206 (01/31 15:27)

01/31 15:44, , 8F
真的完全沒錯就上法院啊他一毛都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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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5:45, , 9F
只是被申請墊償基金的產險可以向車主要醫藥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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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41, , 10F
不要給錢 給法官判 又不是有告就一定贏 有證據顯示他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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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41, , 11F
再反告他誣告
01/31 17:41, 11F

01/31 18:28, , 12F
我沒說要任對方敲竹槓阿 有肇責與合理的民事賠償是兩回
01/31 18:28, 12F

01/31 18:28, , 13F
事 要是我是你 我就讓他上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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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2:37, , 14F
我懂了,謝謝大家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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