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明知道報警才是對的!只能從這事情當做個經驗

看板PttLifeLaw作者 (ching)時間14年前 (2010/01/17 02:18),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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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0.01.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傷者:我 有去醫院照X光但無大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 現場已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而已,對方我就不清楚了 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綠燈(三顆燈而已)!我前面的汽車已經左轉了,我跟在後面要跟他一起轉,結果可能是 被前面那台汽車擋到,對向來車沒看到,對方直行就撞到我了 六、問題: 因為當下我有想說要報警,但是對方一開始就展現出他的誠意還開車送我去醫院檢查, 對面是間車行就叫我把車牽去對面,他說看修多少錢他會負責,也留下了雙方的電話, 我也叫我朋友先抄他的車牌下來,因為當時車行沒有現料可以換,隔天星期日也都放假 ,所以我車子就暫時放在車行只能等到星期一再處理。 現在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到時候星期一對方卻不做任何處理,那我有他的車牌號碼 還有我兩個朋友當目擊證人,車行老闆作證當時對方承諾要負責維修(那時車行有老闆 、老闆娘、還有一個應該是員工吧當時都有在場) 那我事後報警還有辦法處理嗎? 或者還有什麼補救措施嗎? 我知道自己很笨當時沒有立刻報警,但現在也已經發生了,只能做最壞的打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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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處理?可以處理阿!只是對方是不是開贓車手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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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機找不到人就這樣。還有如果對方死不認帳,妳就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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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舉證了!是對方闖紅燈嗎?你是騎機車?該路口有沒有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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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式左轉?現場詳細經過講清楚點!如果都有過失,對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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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過失相抵,還有對方也可以要你賠償他的車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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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也遇過,結果對方表面說一定會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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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電話死都不接 報警也沒用 沒現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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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提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刑事和過失相抵無關。另外,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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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沒現場了,但原PO有兩個證人,證明力是足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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