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因為稅務問題被國稅局告-請各位幫忙
事實經過:這是我一個朋友的堂哥發生的事情 現在他們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這位堂哥是做生意的 年收入上千萬
而他本身也有在做捐款 因為可以抵稅 不過捐款報稅這一部分他都交給老婆去做
而之前報稅的時候 他就照實申報 然後把老婆給他的捐款收據附上 想說可以抵稅
後來國稅局來了一張單子 要他補稅30萬 他就乖乖去交了
然後接下來就收到警察局通知 要他去做筆錄 負責的警察告訴他
他被國稅局告了 提出三項罪名 詐欺 偽造文書 違反某條稅法
警察並且告訴他 因為他附上的捐款收據 實際捐款是兩萬
但是他卻影印了十份附上 國稅局認為他這樣是意圖逃稅20萬
但是他一直都是交給老婆處理捐款收據的事
當時可能也只是想說多印幾份留著 然後在拿出來報稅的時候一時搞混就全都附一附了
但現在卻變成國家要告他詐欺 偽造文書(我真不知道是哪裡偽造了) 違反稅法
偽造文書這一條應該是很離譜吧 因為他是影印了十份附上 但是他可能沒有注意到
但偽造文書應該要有變造吧 只是單純的影印 那只是多附的影本而已
我想他可能是在報稅的時候 因為看到了十份單據 就把兩萬乘一乘 用20萬報
他自己也沒有注意到那是影本吧
那應該只是他的過失 而不是有意的逃稅
而且他一個年收入千萬的人 為何要用2萬的收據印十張去逃20萬的稅
手法不對(這當然會被抓到) 與收入比例也差太多 他沒有必要這樣做
他真要逃稅應該使用更大筆的捐款收據 而不是兩萬影印十張
現在警察告訴他 到時他跟他老婆都要出庭 而且罪名很可能會成立
問題:他想問的是 有沒有辦法不要走法庭程序解決 因為他跟老婆都要忙公司的事
一直跑法院會有影響
還有 如果真的變成國家告他 那麼他們該怎麼主張自己的權利
因為這的確只是他的失誤 而不是有意的逃稅
最後 他想問 如果這件事解決
那麼針對於他可能造成之損失 (請律師 出庭所費時間 精神損失)
可以向國家求償 或可引用什麼條例反控嗎
如果有熟悉相關法令的朋友麻煩請替我們解答
我們最主要還是想問有沒有可能惹上牢獄之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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