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詢問車禍致人於死相關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其實我不錯)時間14年前 (2010/01/02 14:0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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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12/27 晚間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肇事者輕傷,受害者兩名,ㄧ名重傷,另ㄧ名到院後死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筆錄尚未完整,仍有另兩名證人可提供完整事發經過 要如何再補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肇事者騎乘的車輛有保險,但車主非本人 死亡受害者本身也有保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發生在98/12/27(日)約晚間用餐時段,肇事騎乘野狼125行經縣道15號 從桃園新屋往西濱61號,撞到靜止站立於四線道中央近障礙物線內的兩名受害者 ㄧ名頭部腦震盪,腳部嚴重骨折,目前住院。 ㄧ名肝臟破裂,後腹部嚴重內出血,骨盆及大腿嚴重骨折,到院後死亡。 (該路段無斑馬線及紅綠燈),肇事者自稱車速60,並當場聲稱受害者闖紅燈 肇事者28日到死亡者家中探望過ㄧ次並允諾給予慰問金二十萬元,並表示三日內 會再度與受害者家屬談和解條件,但目前受害者只收到十萬元慰問金,三日期限已過, 至今肇事者無主動聯繫死亡受害者家屬談論和解相關條件。 98/12/28地檢署檢察官已於死亡受害者家中開立死亡證明書。 六、問題: 1. 現有當時也在場的證人兩名,若要補充筆錄,請問該如何提出?多少天內應提出? 2. 若對方無和解誠意,死亡受害者的處理程序應為何? 3. 肇事者所騎乘的野狼125車主非本人,該如何提出求償?(已知車主基本資料) 4. 民事部份,求償金額該如何計算? 5. 死亡受害者訂於99/1/10舉行告別式並火化,如民事部份仍未達成和解, 是否會影響日後相關案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37.92 ※ 編輯: allanmouse 來自: 218.160.237.92 (01/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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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慮直接提出過失致死的刑事告訴。
01/02 15:5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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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有二名證人,可在告訴狀內表明有此二證人可供傳喚。
01/02 15:55, 2F
文章代碼(AID): #1BFkChuQ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