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我一個朋友的問題 小車禍
一、車禍發生日期:
十一月中旬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人受傷
只有兩台車碰撞造成的毀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是沒做筆錄
只有一個簡單的紀錄
上面紀錄事件大概的發生情形及雙方當事人
姓名 年齡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朋友有(本案爭點)
對方的投保情形不明
五、事實經過:
我朋友為了閃避右側機車而與前方計程車發生碰撞
我朋友的車頭受損
對方計程車是右車門受損
六、問題:
據我朋友稱: 碰撞時即有通知警方前來處理
警方只有拿一張紙(非正式)做一下大概的紀錄
紀錄後面寫雙方將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現在保險公司要我朋友找對方的地址要寄存證信函
但我朋友不知道對方的地址而無法寄
向警方要警方則以有洩漏秘密之虞而拒絕給地址
只有要我朋友填寫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警方並說如果要地址的話
就要我朋友向法院提出告訴後
警方才能傳喚對方來作筆錄
對於以上之問題有何解決辦法?
先感謝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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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20
推
12/07 16:1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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