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下班時出了車禍
※ 引述《qekjba ( )》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上星期五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受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有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我公司前面的路是偏僻小路,都是田。
: 在下班時,對方從對面要轉彎,
: 我是直直騎,因為我騎很快,
: 聽說對方是車已經轉到我的車道,但已經停下來,但我煞車來不急,就撞到。
: 整個機車爛掉
: 我受輕傷。
: 六、問題:
: 因為那條路是沒有紅綠燈,
: 我想問,假如我也有超速的話,
: 那責任應該怎麼算呢?
: 照理說,轉彎是要讓直行的,
: 只是我怕我超速,我機車騎很快,
: 那責任怎麼算?
: 都不能要求賠償了嗎?
: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呢?
: 賠新的機車? (因為機車已經撞爛了,很大的衝擊力,警察機車行都說我命大)
: 因為對方讓我無法工作,可以賠我請假一天 就一天的薪水嗎?
: 以及我想問,我是在下班途中車禍,
: 這我要請假,公司是會叩錢嗎?
勞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在勞保的認定裡面,屬職業災害,
所以,在正常有勞工保險的情況下,你只要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
證明你受傷的這一段期間無法從事原有勞動之任何工作,就可以申請職災給付,
可請領原有投保薪資的 70% ,相關表格及流程請洽勞工保險局。
: 好像法律有說,公傷假不能叩 這算嗎?
以一般的職業災害而言,依照勞動基準法(請先把勞工保險條例放到旁邊去)
遭遇職業災害的勞工(就是你所謂的公傷假勞工),
雇主應該「補償」勞工原領的薪資,
例如:上個月領二萬塊,這個月初發生職災,那這個月也要領到二萬塊,
這樣才可以使勞工發生職災時,生活不致於受到太大的影響。
然而,雇主是可以用勞保給付的錢抵的,所以在勞保那邊領到的 70%,
雇主可以主張抵消,那雇主再付 30%就可以了,如果雇主有幫勞工保團保,
還可以向團保請領保險金,再抵付這 30%。
至於上下班交通事故的職災,在我所參閱的資訊裡面,曾經看過不同見解的資料,
內容就不詳述了,主要是說,上下班的職業災害風險非雇主所能選擇及掌控,
所以雇主不應負擔補償的部份。
: 這是要看公司規定,還是怎麼樣呢?
: 以及公傷假該怎麼認定可以請幾天呢?
: 醫院開證明? 醫生真的的開你可以請幾天嗎?
: 還是只要人感覺仍然痛 就可以請了呢
你應該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
然後去跟資方討論,必要時請資方派員到醫院會同檢查,
畢竟上下班發生事故,跟資方沒有太大的關係,又要老闆負擔人事費用,
總得要給人家一個很好的理由。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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