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急!緩刑附款之和解不履行,如何自救?
事情經過:我的親戚因為倒會關係而被指控詐欺,罪名成立,被告也承認犯行,當時律師
建議利用和解方式來求得緩刑機會,先擺脫刑法上責任,日後和解金額可不依約履行,
為何不按月履行被害人和解金之原因是因為被告尚無工作且年事已高(56),原以為此事件
可告一段落,但收到判決書後才得知此乃附條件之緩刑,如不依月按當初和解之金額履行
恐接受有期徒刑兩年(緩刑為五年。)如果當初律師有講清楚的話,被告無能力歸還這
筆金額,就不會選擇和解這一途,也不會預繳二十二萬的和解金,所以現在對這位律師所
說的話是半信半疑?不知道還能怎麼辦,而且被告身體狀況不甚理想實在不適合進去獄中。
問題:如果有依約按月繳納,但金額未達約定之數目可以不被撤消緩刑嗎?(如果可以
要怎麼進行?有哪些需告知之義務),或者想請問大家,還有什麼樣好的解決方式?請幫幫
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68.233
推
11/24 12:37, , 1F
11/24 12:37, 1F
→
11/24 16:58, , 2F
11/24 16:58, 2F
→
11/24 16:59, , 3F
11/24 16:59, 3F
推
11/24 20:40, , 4F
11/24 20:40, 4F
推
11/25 19:41, , 5F
11/25 19:41, 5F
→
11/25 19:42, , 6F
11/25 19:42, 6F
→
11/25 23:30, , 7F
11/25 23:30, 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