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十幾筆土地...
事實經過:
民國87年父親去世,由12歲的獨子(原po)繼承土地、債務。
債務為二伯、三伯、四伯、我爸、六叔共同借貸。
實際為三伯、四伯、六叔使用貸款,可是土地共同持有,皆列為債務人之一
債務金額:5,000,000元
當年繼承14筆土地,大於負債金額100萬元,不符合限定繼承回溯。
(不知這樣算對嗎?)
其中一筆(住家用地)已被法拍,被堂兄之名買回。
現仍有994,266的債務金額。
堂兄欲將土地重新劃分,給回原屬於我的那塊。
可是名下仍有債務,且其他叔伯置之不理,不願意解決。
若要還清全部債務,以我現今能力負擔不起,
名下財產已被拍賣大半,更不願意承受他人所留下的債務。
而大部分土地,分佈非常雜亂。
以其中一筆為例
地目:道
面積:5.06平方公尺
登記原因:繼承
歷次取得權利範圍:160分之1
5.06/160 = 0.031625平方公尺 比一本雜誌封面還小
問題:
Ⅰ.像這種我繳稅、他人使用的土地有13筆,賣也沒人要收,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Ⅱ.994,266的債務在其他叔伯"放著爛"的心態下,我該採取哪些動作?
PS.現今四個叔伯的債務 > 資產,其他同輩親戚將會選擇拋棄繼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高中時發現真相,還真是好傻好天真,想說不要破壞家族和諧,就將這一切概括承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55
→
11/13 23:33, , 1F
11/13 23:33, 1F
→
11/13 23:34, , 2F
11/13 23:34, 2F
→
11/13 23:34, , 3F
11/13 23:34, 3F
→
11/16 09:53, , 4F
11/16 09:53,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