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聲請動產強制執行之問題
請問一下
一般進行動產強制執行程序都需要多久時間?
一旦聲請了基本上書記官就應該要聯絡聲請人去動產所在地去進行執行程序是吧?
還是書記官那邊會視執行標的的狀況通知聲請人是否需要實地去執行還是就參與分配?
因為遞出追加強制執行標的狀已經約莫一個多星期了
還沒有接獲任何法院的通知
也因為債務人的營運狀況不佳.....還蠻多債權人對他們進行執行動作
所以也不知道現在情形到底是怎樣.....之前打電話都剛好沒聯絡上書記官
還想請教大家...究竟一般動產強制執行程序的流程是如何?
既然狀紙都已經進法院了...我是否應該在多打幾次電話詢問一下書記官進度之類的?
還是最好不要???.....以免把人給惹怒了...
還請有經驗的板友指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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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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