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遭到闖紅燈騎士撞倒 請教後續賠償
一、車禍發生日期:2009/10/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闖紅燈連撞三台機車
我是第三台
第一台女騎士 小腿有挫傷 聽說骨頭有裂開
第二台騎士沒事
我最嚴重 因為我直接撞飛 尾椎骨折 骨盆裂開 住院三天
肇事者輕微外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天路口交警剛好執勤 馬上就有警員處理
但因我傷勢較重 只有我沒有做到完整筆錄 (有酒測 為0)
出院打給警察說 報告已經送出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警察有給我聯絡單 說事後再打給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ppt.cc/5LL5 這裡面有圖解說明
事情就是對方宣稱因救護車在他後方 情急之下搶黃燈
但是我住這十幾年 知道這路口是他那邊會先紅燈 然後換對向再紅燈
之後才是我這方綠燈 而且當下因為他先撞了第一.二台 所以我是先行停下來
正準備再起步往前時 就直接遭到肇事者在沒有煞車情況下側撞
(等於我當下是停止狀況下遭撞)
力道極大 我人整個是飛起來直接墜地
後來警察替我叫救護車送至醫院
因為尾椎骨裂開 造成骨折 骨盆也有裂開(但沒有尾椎嚴重)
六、問題:
對方至今只有一通電話,事發當天對方(大二生)父親急著希望我簽和解書,被家人拒絕
之後便沒再聯絡,想請問:
1.我是不是該先完成筆錄,再聯絡對方?警察說報告已經送出有需要會再跟我聯絡
2.我至今無法下床,導致我的工作及學業都不保,公司已經放出可能資遣我的消息.
如事實如此,我是否可要求賠償?
3.對方家長透露出經濟方面有困難的暗喻.這樣我是不是就無法得到該有的賠償?
4.很多人(包括醫生.護士)都告訴我這將來的後遺症頗大的.家人甚至擔心我之後生活是否
能正常.光這點 我該如何和對方談?因為至今我都還需有人照顧我.無法自行行動
5.可否拜託達人告訴我.我可以要求的賠償有哪些?
6.因為我現在行動不便,如果我之後和解書方面請我爸媽出面.我簽委託書.是否成立?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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