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不想跟保險公司談 可以聯絡對方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Splendid Sun)時間16年前 (2009/10/27 23:3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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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就保險理賠而言,對方賠給您們的應該係強制汽車保險,基於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法(簡稱強汽險法)第一條及第七條規定,只要被害人因為交 通事故受有死傷,無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被害人)一律可向 強汽險之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且該公司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絕賠償,另外 事故受害者每一個人受傷醫療費用為新台幣20萬元,死亡保險金額為 新台幣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保險金額則不設上限,受害人若因之 而殘廢,則依殘廢等級給付保險金。 照您文中所述,保險公司願意出險但是砍價?其實砍價的行為就違背強 汽責任險法的立法精神,在醫療費用20萬內保險公司都必須實支實付 醫療費用,通常保險公司會說如果不接受他開的價錢他就不簽字,不願 意支付賠償金額,針對這點,聽保險公司在虎爛!保險法第93條僅賦 予保險公司有在場權(即車禍賠償金額協調會),並沒有同意權,只要 協調當時保險公司有出現,不用管他同不同意賠償金額,只要在20萬 元以內保險公司就要理賠,這點也可以參照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同業公 會所公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範本,有詳細規定。 再者如果醫療費用高於20萬元部份,請直接對加害者依據民法184 、191-2請求賠償,另外因為您說加害者是開公司車,我想應該係 在執行業務才撞傷令堂,這部份順便可以向加害者之雇主請求連帶賠償 (參民法第188條之規定)。 大致上本案就損害賠償的部份就談到這邊,實際案情我沒有看很仔細, 我就不多加討論。附個網址關於強汽險條款的! http://www.nlia.org.tw/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192 -- 嫂子 叫我鬍子就好了 _() ▃▄▅▄ 我會很有禮貌的 ( ﹎﹎ ) § ● ● = = ◥◤) ψmroscar 斗╯ | | 三明書局-你所不知道的關二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0.45

10/27 23:44, , 1F
順便請問C大 調解時如果有約定慰撫金 保險公司需要支付嘛?
10/27 23:44, 1F

10/27 23:45, , 2F
還是保險公司只支付醫藥費的部分?
10/27 23:45, 2F

10/27 23:50, , 3F
看險種
10/27 23:50, 3F

10/28 00:32, , 4F
3F幫我解答了...強氣險主要賠商葬費用實支實付
10/28 00:32, 4F

10/28 00:32, , 5F
汽 才對....打錯字
10/28 00:32, 5F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220.136.120.45 (10/28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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