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在PTT跟人推文吵架被告妨礙名譽

看板PttLifeLaw作者 (Splendid Sun)時間14年前 (2009/10/19 21:50),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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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75125 ( )》之銘言: : 事實經過:剛被通知說有人告我妨礙名譽 : 由於這id平時很少用 我猜應該是下面這事件 : 9/20在hypermall文章中跟人推文吵架 : 由於一整個討論串非常之長 所以直接貼網頁版連結 : http://www.ptt.cc/bbs/hypermall/M.1253155283.A.B77.html : 問題:請問一下這樣子有構成妨礙名譽了嗎?? : 警方叫我禮拜四過去找他 :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種東西都要鬧上法院,真是浪費司法資源(雖然我也浪費過XDD) 那篇文章跟問題點我已經大約看過,我想告的人應該係使用者Seydlitz吧!? 有問題的推文在於: 「 → a75125:不勞某S費心 我的身體沒問題 但某人的嘴跟腦有沒問題我就不 09/17 23:33 → a75125:知道了@@ 很巧他還上來亂噓文 09/17 23:33                                       」 從這篇跟全文上下去看,可推測您所指之人係Seydlitz這位使用者,畢竟在您 這篇推文之前的「噓文」只有他一人,且帳號為S開頭。 再者,何謂公然侮辱,該看板係可供不特定多數人自由遊覽,係符合公然要件 ,至於「某人的嘴跟腦有沒問題」這句硬要說有構成侮辱,小弟認為很難!頂 多講話酸了點,尚未達侮辱之程度,不果這部份要看檢察官判定。另,對方要 提告是對對方的權利,我國憲法第十六條可係明文保障人民的訴訟權,至於有 無構成誣告罪,要等案件結束拿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才能在告對方,能不能贏 ,也還是要看檢察官跟法官的判斷,這部分沒有絕對,雖然實務判例認為難成 罪,但是判例僅供法官判案參考,沒有實質約束力(但實務上認為有)。 我這個人比較無聊,要看就看全文,我剛好看到Seydlitz又繼續推文了,內容 真精彩! 有問題的推文在於: 「 噓 Seydlitz:自己身體過敏就算了 還說別人嘴臭 沒證據 就說別人衣服 09/18 13:41 → Seydlitz:有問題 哈哈哈哈 09/18 13:42 → Seydlitz:有沒有這麼好笑的事?? 是不是自己身體過敏到發臭 還說別 09/18 13:43 → Seydlitz:人嘴臭啊????? 沒證據說不過人 就要修推文啊 哈哈 09/18 13:44 噓 Seydlitz:不敢回應 沒有能力回應 沒有證據回應 直說就好了嘛! 09/18 13:47 → Seydlitz:說不過人就刪推文 把頭埋到土裡 看不到就是沒有 啾咪~~ 09/18 13:49 噓 Seydlitz:心是狗 看人便是狗 看來大賣場版埋蠻多條狗的XDDDDDDDDDD 09/18 22:09 → Seydlitz:算算四五隻跑不掉呢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18 22:10                                       」 關於Seydlitz的推文部份,關鍵字在於「是不是自己身體過敏到發臭」這部份, 似有可能構成侮辱之要件,小弟初步判斷構成機率高,所以建議順便到自家附近 派出所對Seydlitz提告,我只是告知您有這個權利,並非鼓吹您亂提訴訟,因為 這是您的訴訟權,如果有興趣的話,到板上搜尋我寫的《公然侮辱罪提告流程》 滋不多贅述。 也許有人問那罵「大賣場版裡很多狗,算算四五隻跑不掉」這句話有無成立犯罪 ?小弟認為沒有,因為並沒有特別指明,僅罵一個群體,並不夠成公然侮辱罪之 構成要件,除非檢察官有獨特見解或是告訴人能言之有物說服檢察官,就另當別 論啦! --

10/17 13:39,
五樓約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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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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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40,
10/17 13:40

10/17 13:40,
你怎麼知道是乾淨的?? 你有偷___喔????
10/17 13:40

10/17 13:40,
五樓約剔牙
10/17 13:40

10/17 13:41,
5樓適用6樓的屌來剔
10/17 13: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3.20

10/19 21:56, , 1F
感謝大大指點 我想禮拜四先去警局跟警察談過之後再請教你
10/19 21:56, 1F

10/19 21:56, , 2F
不知道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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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1:59, , 3F
你得到他了
10/19 21:59, 3F

10/19 22:44, , 4F
板上一堆大大都比我厲害 R大 E大(挪臺以示尊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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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09, , 5F
請問一下 google到說我收到通知書 上面是被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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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09, , 6F
網路上都說是警察亂槍打鳥 可以不用理會 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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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0, , 7F
還是說我應該先去一趟 附上我跟對方吵架全文(避免他報案只
10/20 17:10, 7F

10/20 17:11, , 8F
節錄對他有利的部分呢@@?
10/20 17:11, 8F

10/20 22:20, , 9F
可以不理會警察的傳喚通知書 但是相對的警察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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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闆檢察官聲請拘提票拘提您....所以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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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21, , 11F
刑事訴訟法已經修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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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t6wU5D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