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下雨天開車在巷子中撞到人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08/0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當下立即送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場有請附近鄰居幫忙報警--因身上沒帶電話
警察來之後傷者已經被救護車載走了
我的筆錄是在事發點作
對方則是在醫院裡作筆錄
現場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是開公司車 有保險 -有加重第三責任險
報警後就連絡保險公司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下午和同事和往常一樣開車要到公司卸貨
因為某些恐怖巧合 開進了一條平時不會經過的小巷子
巷子寬度約5-6m(小貨車約佔路寬3/4)
再快通過那條巷子約20公尺處
事故發生了
當時下著大雨 雨勢很大 在車上大概只能勉強看清車前3-5m路況
我有開大燈
時速說真的 我不是很清楚 頂多20出頭吧
不過絕對沒有像對方說的︰
吼~你都不知道,他開多快耶!好像就是一下要把人撞死一樣!
-巷弄中限速到底是多少呢-
我只知道因為當時快接近巷尾出口了
所以當下是放開油門滑行狀態
這時
苦主OB 剛好從家門口的騎樓要往馬路對面去牽她的摩托車
他穿深色衣服 又是從騎樓下突然走出來
當時的路況 視線不良 所以我根本沒有看到他
不
不能說是沒看到
應該說
我是聽到同事突然叫一聲.同一時間就感覺好像撞到什麼
因為在發生前完全無法看到騎樓中有人準備走出的跡象
所以撞擊當下 車子的速度一樣是維持滑行的狀態
直到撞擊聲反應過來後才踩下煞車
所以車子有往前移動約一個車身左右
他被我車子的後視鏡A到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得利卡右邊的後視鏡偏偏又是特別突出的
我右前方的後視鏡正好從他的左後肩膀以上部位 撞擊上去
OB當場倒地
送醫後初步診斷主要傷勢為擦傷.牙齒裂傷.挫傷
可是需要住院12小時作近一步腦震盪的觀察
隔天出院
.......
.......
接下來有機會再報告
先說明一下
為什麼是撞擊到他的左後方
-以下說明是坐我旁邊的同事說的.當證據的可能性不知道有多高-= ='
對方原本是背對馬路(面對他家)不知道是在穿雨衣還是坐什麼
在車子經過時突然往他的左後方轉身(這時B面對的方向和車子一樣)
轉身往路上走出來
就....
------
車禍發生經過大概就是這樣
六、問題:
我知道今天開車撞到人 對方受傷我就理虧
對方如提告的話 業務過失傷害 刑責大概也免不了
但是我有時候真的越想越不對
我真的要付100%的責任嗎?
對方猛咬我當時速度很快
偏偏這個東西又無法證明
我同事説法比較不客氣︰
如果真的開很快,那位OB就不是像現在這樣了!
今天上來PO文,主要不是針對賠償或是其他問題
雖然這些問題也搞的我很頭大
調解2次還沒任何共識
看來不甚樂觀
不過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可以處理商討的
我心中最在意的疙瘩
就是
依當時的狀況
真的都是我的錯嗎?
假設真的走上法律
我這狀況該不會也被用一條〝該注意而未注意〞的濫理由起訴嗎?
當時的情況有誰真的能注意到<預測到>
有人即將在視線不佳的小巷背對著你從騎樓地走出來呢?
如果依路權的話 會因為是發生在巷子所以 行人>車輛嗎?
補充1︰事故分析研判表上的初步肇因也是因為雙方移動現場
所以打上〝本案肇事責任待查後再依法處理〞
補充2︰該路段無號誌標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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