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拍賣上的糾紛
事實經過:
我向一個評價有14000個左右的賣家買東西,賣場規則寫需要等14~30天(不含假日),
下標了兩件,大概匯款之後,一件寄過來了,版型錯了,賣家也只說不然我回寄,退款
給我,不太甘心時間因為她們的錯誤就白等,也沒有什麼時間去郵局回寄,考慮之後回
覆該賣家不用換了,而一件等了一個月還沒有消息,這當中還有陸續下標其他兩件,不
過因為匯款那件都一直遲遲沒有消息,於是下標的兩件我也不想買了,請她們幫我移除
得標資格,中間爭論的過程,我有用『爛賣家』及『濫態度』回覆她們,而她們則是說
我的言論危害到她們的賣場,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問題:
1.請問,我是不是也該寫一封存證信函回寄過去呢?
2.另外對方一週內交易件數約為250左右,但是我購買時並無開立任何發票給我,我
可以一併向國稅局檢舉嗎?
3.對方恐嚇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嗎?
先謝謝法律版上各位大大回覆了‥
如果有任何需要補充的地方,請您告知,會立刻回答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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