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在中壢發生車禍
事實經過:(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9月19號於桃園縣楊梅鎮民族路五段下午6點發生,我沿著民族路往中壢方向直行
,對方從住家前打算騎機車穿越馬路到對面超市,
| || | < --
^ -
| || | - -
- -
| || | -我 -肇事者
發生擦撞,對方並沒有打方向燈,但是做筆錄時由於處於驚嚇,我向警察表示我並不清楚
由於要撞上時,我急向左轉我的車頭,所以是車身向對方傾倒,對方並無大礙,而我與後方
乘客被甩出去(受傷),對方態度惡劣,肇事時意圖逃逸被我叫回,警方到場時說謊(說他
在第二車道準備要過馬路,是我去撞他),而後,對方母親打電話給我時他也在旁邊叫囂
(給他幾千塊,要不要隨便他),此路段並無紅綠燈交通號誌,車輛限速為50
問題:
1. 車禍發生後,我移動機車到路旁,因為我擔心交通阻塞,這是一個很錯誤的決定
想請問是否會影響我的有利程度? 警察到場後畫出來的地上刮痕及兩車路線
如上圖表示
2. 我可能有超速的疑慮,限速五十,當時的速度可能有70,由於當下很驚恐
所以我無法正確做出我當時車速的判斷,這會讓我負給%的責任?
3. 如果我控告對方過失傷害,勝算如何?
4. 對方態度極其惡劣,調解委員會也是由父母出席,他不出面,請問闡述對方惡劣行徑
於調解委員會是否有加分的效果(肇事者為大一新生)
感謝各位大德,花時間看完此篇冗長文章,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119
推
09/27 00:38, , 1F
09/27 00:38, 1F
推
03/02 07:47, , 2F
03/02 07:47, 2F
→
03/02 07:48, , 3F
03/02 07:48, 3F
→
03/02 07:48, , 4F
03/02 07:48,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