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薪資保管在第三人的名下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沒煮熟的麥片粥)時間15年前 (2008/10/11 04:4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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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圖: 曾外祖父 │ 祖父===祖母------------------舅公(歿) │ │ ────┴─────── │ │ │ │ │ (中度智能不足)嬸嬸===大叔(歿) 小叔(歿) 父親 舅公的兒子 ─────┴─── │ │ │ │ │ A B C │ 大 二 小 你 堂 堂 堂 弟 弟 弟 21歲 19歲 17歲 (重度精 (中度精 (中度精 神障礙) 神障礙 神障礙) 敘述:B跟C目前在村內爆竹工廠上班..有約60萬的薪水 放在老闆那邊尚未領取..去向不明 請解答下列問題 (一)前提討論 依據內政部社會司之身心障礙等級(http://sowf.moi.gov.tw/05/b.htm) (請參照下方行政規則之身心障礙等級..中度智能障礙為成年後心理年齡 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之間..下略)因此中度智能障礙者其行為能力可能 達無行為能力或為限制行為能力... A.B.C三人之法定代理人為嬸嬸..但因嬸嬸有中度智能障礙..則嬸嬸是否 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以及代A.B.C三人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即有疑問. 而你與你父親並非前述四人之直系血親..在法律上無法直接代理前述四人 行使權利... 民事方面 A已成年..關於其民事上權利應自行負責..但因有重度智能障礙.. 原則上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嬸嬸)代為意思表示與代受意思表示.. 但嬸嬸自身亦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故你父親應依民法第14條 第1項以四親等內親屬之身分..向法院聲請對嬸嬸與A之監護宣告.. 再依民法第1111條請求擔任監護人 ..再依民事訴訟法第597條以下 提出禁治產之聲請... B.C未成年..但其母(嬸嬸)無法行使或負擔對於B.C之義務..請依民法 第1094條第3項規定向法院聲請由你父親擔任監護人 刑事方面 當你父親擔任嬸嬸與A.B.C之監護人後..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之規定..以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身分為其提出刑事告訴... PS:以下如稱父親..乃指你父親..亦即依法為監護人者.. PS:其他問題敘述被我刪除..如還有問題請提出 (二)法律分析 (1)B跟C的未領薪水計60萬應如何處理? 由父親以監護人之身分向工廠老闆前往協調..協調不成者寄出存證信函 通知...如於限定期限內仍未返還或說明..可認該筆款項流向不明者..有 以下兩種作法 1.依民事程序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應預繳裁判費) 2.對方如未能清楚交代款項數額..存放何人名下..或其流向..而可認 有侵占之意圖..得由父親依刑法第335條提起普通侵占罪之刑事告 訴..並於法院刑事庭口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 =>提出刑事告訴應依證據為憑..當初留存有關薪水的副本內容為何.. 應提出供討論.. (2) a.祖厝跟土地是否應過戶給大叔的孩子? b.土地及房子的財產平均分配在我爸我哥及我堂弟名下? 上述問題語意不清...分下列探討 1.大叔留下之遺產 則依法嬸嬸與A.B.C均有權利繼承 2.日後由奶奶方面繼承之遺產 A.B.C得依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大叔之應繼份 結論:A.B.C之繼承權利不容剝奪..應由監護人協助處理 (3)嬸嬸和A.B.C的證件與重要資料應如何處理? 同上..由父親成為監護人之後請求舅公之兒子返還 (4)財產由社會局保管是否可行? 原則上可行..但首要問題在於社會局並無人力可供支援..通常作法 社會局也只能協助成立專戶管理現金..其他動產不動產無法協助處 理..因此由監護人處理是最好...所以要請你父親請求擔任監護人 (5)工廠如積欠B與C薪資所得..應如何追討? 日後工作如薪水未依約定給付..由你父親以監護人身分提出民事告 訴 (6)舅公的兒子是否有權可以處理嬸嬸與A.B.C.的事務? 舅公的兒子無法律上權利可供行使...亦無法聲請擔任監護人.. 因為你們家的關係比他更近...即使他聲請..法院也可能判定由 你父親擔任監護人..但現況上他比你們強勢..也連同村長與村民. 所以你父親要主張..就得有法定身份以供對抗.. ======================以下為個人建議===================== 1.有鑑於上述情況複雜且程序眾多..請聘請律師協助處理... 可避免與他人直接發生衝突...但費用可能不低於五萬...甚 至高達十餘萬都有可能..請有心理準備 2.擔任監護人是一個很大的責任..依文意判定..你可能跟你堂 弟妹年紀差距不大..當你父親成為監護人之後..過了幾十年 你父親年紀大無法協助了..依法你是四等親內之親屬..也可 以聲請擔任你嬸嬸跟你堂弟妹的監護人...請仔細考量你有沒 有將來能夠擔負起這責任的打算..沒有的話現在就不要太生 氣..畢竟各人自掃門前雪..也不會有人苛責你..老實說如果 是我自己也很難考慮是不是要接這燙手山芋.. 此外即使目前勝訴..版友也說了..可能你堂弟妹立刻失去工作 ..變成你們家要全權照顧他們..你們會立即面對眾多事情..甚 至他們得搬上來跟你們一起住... 3.不過即使你們家現在不管他們的事..等他們被利用光了..到時 候村民跟你舅公的兒子撒手不管...你要回頭照顧你嬸嬸跟堂 弟妹時.卻發現他們名下被辦了貸款..冒用身分...房子被偷抵 押...賺的錢都被A走..到時候狀況會更麻煩..所以要就現在去 管..不然請狠下心..一輩子不管他們死活.. 4.從現在開始處理各項事務請記得保留證據...私底下錄音或是 拿出書面證據都可以...先不要跟對方鬧翻...先再協調一次.. 利用協調過程中的錄音拿來當以後證據... 5.上述程序跟條文只是提供你一個思考的方向..也許有錯漏.. 後面應該會有熱心的版友協助訂正..可以從推文來跟版友互 動...相信對你的困擾會更有幫助... 上述推論過程為拙見..錯漏謬誤之處請版友協助指正..不勝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6.38 ※ 編輯: oatmeal1978 來自: 59.115.166.38 (10/11 04:55) ※ 編輯: oatmeal1978 來自: 59.115.166.38 (10/11 04:56) ※ 編輯: oatmeal1978 來自: 59.115.166.38 (10/11 04:56)

10/11 14:05, , 1F
推 專業
10/11 14:05, 1F
文章代碼(AID): #18xxvDtV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