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繼承] 拋棄繼承文件
: 1.弟弟有權扣留死亡證明書嗎?
拋棄繼承不需用到死亡證明書
: 2.嫂嫂一房是否能自行申請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書?在嫂嫂一家人與被繼承人不同戶籍
: 的情況下
: 3.嫂嫂一家該如何處理,因弟弟現在認為只要不給嫂嫂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即可拖延過
: 拋棄繼承的期限,嫂嫂一家就必須處理他的債務(弟弟說他的債務都是雖是以他名義申
: 貸,但都是被繼承人為家族花用掉的,因他與被繼承人住一起所以被繼承人才以他名義
: 貸款,因此他拒讓家族其他人取得死亡證明書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所需要的文件如下: (資料來源為法院訴訟輔導科)
1. 拋棄繼承的管轄法院是以被繼承人(死者)的戶籍地所在地的管轄法院為準
例如死者戶籍地在三重,管轄法院便是板橋地方法院
2. 死者的除戶謄本 (要到戶政事務所詢問)
3. 所有要拋棄繼承的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4. 所有要拋棄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這個好像是在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
接著要備的文件 各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應該都有例稿
不然也可上司法院網站 裡面有很多程序事項的例稿 可自行影印後再填寫
http://www.judicial.gov.tw/ --> 下載中心 --> 書狀參考範例-->少年及家事
1. 所有要拋棄的人的拋棄證書 (一個意思表示 表示你要拋棄繼承)
這個東西我看了一下司法院網站 好像沒有範例
所以可能要自己填寫 或是到法院拿例稿
(建議打個電話詢問一下 因為可能有些法院也沒有)
在填寫這個的時候有幾個要注意的
(1)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未滿20歲) 則需要法定代理人(父母)"兩位"的簽名蓋章
只有一個簽名蓋章是需要事後再補正的
但此情形 因為丈夫已死亡 所以可以不用丈夫的簽名蓋章
(2) 依法院訴訟輔導的經驗 資深的輔導員會告訴我們
如果拋棄繼承的人有懷孕的話 最好也幫那個未出生的人辦理拋棄繼承
(但這點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囧 )
2. 繼承系統表 (在司法院範例的編號35) 有點像祖譜
不論有沒有要拋棄繼承 都要把人全部寫上去
3. 拋棄繼承通知書 (在司法院範例的編號36)
要通知下一個繼承的人 告訴他們你們已經放棄繼承了 所以換他們要繼承了
最後... 聲請拋棄繼承需要費用1000元
他是算份的 不是算人頭的 --> 100個人寫在同一份聲請書中 就算1000元
所以建議要拋棄繼承的人可以一起辦理
這樣才不會把誰給漏掉了 另外也可以省下聲請的費用
此情形 如果確定有負債的話 建議說服那些親戚大家一起辦
大致上就是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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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5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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