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轉賣盜版品違反智財權經驗談暨悔過書
<前言>
首先,先聲明本案例為轉售盜版品觸法受罰狀況下所得到的經驗,
包括裡面所說的一些賠償與提醒,若為大量複製盜版品非法營利的組織
或個人則不適用此案例。這是我一方面自覺對智慧財產權相關認識的不
足與漠視深感愧疚;再者,也為了感謝超級數位函授(志光教育科技集
團)體諒我的狀況讓我和解,所以希望寫下我的案例讓大家能更了解與
重視智慧財產權。
<案發經過>
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間,我(馮珍國)的女友在雅虎奇摩的拍賣網站
上以一千元代價購買了一份函授教材,商品名稱為'憲法-賴農惟老師'
(有上課筆記/錄音光碟/課本),而當時她也報名了當年度的高/普考的
考試資格,後來因故放棄考試,而此函授教材也被她堆在家裡某個角落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間,我無意間發現了這套教材,想說堆著沒用到,
丟掉又可惜,所以決定上網拍賣此教材,結果是以新台幣八百元售出,
接著就開啟了我錯誤的開端。
民國九十七年四月間,我收到保智大隊第二分隊警員的電話,說我
涉嫌違反智慧財產權,要求我到案說明。我要求先寄正式通知信函。而
後,我因婚禮而忽略了第一封正式通知信函,等到第二封寄到我才了解
事態嚴重並於五月間到案說明。其後,我在幾天內與被侵權人(超級函授
)聯絡並希望能夠達成和解。
<法律罰責>
了解我已觸法的當下,我心裡也是想我既沒有盜印也沒有惡意散布
,只轉移盜版品的所有權(這種案例我想應該不在少數),這樣算有罪嗎
?但經過這次事件的反省,我可以很確定的跟大家講,我這樣還是觸犯
了法律,而且是有一定的罪責需要去承擔的,因為我已經是盜版品在社
會流通的媒體成員,這會助長社會盜版品流通的風氣,政府當然會立法
懲罰這種行為,如果大家能遵守並確認自己所販賣的物品是正版品,那
便可以杜絕盜版行為。下面是我在這次案子中所了解的罰則:
1.刑事責任:基本上,只要控方有具體物證(販賣的盜版品)並且跟保智
大隊提告,此案將會變會成為公訴罪,也就是這案子不能撤回,只有判
刑的空間,如果能與被侵權人在開庭前很有誠意的與被侵權方達成和解
,最輕的是被侵權方可以幫你向檢方喻知緩起訴處分,然天下沒有白吃
的午餐,遭判緩起訴的同時,檢方並將附帶條件將你緩起訴,例如:緩
起訴加上勞役、講習以及罰金等等;相反的,若侵權者已被證實有侵害
他人著作權,卻無誠意與控方和解,甚至開庭後辯稱自己沒有罪而試圖
規避責任,以我個人的案件而言,檢方將依著作權法第91條之1,明知
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佈或意圖公開陳列或持有,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7萬元以上,75萬以下罰金而移送地院審判。如
果有重製的行為,則是違反了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
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
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
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由
以上所述觀之,很多人都以為侵害著作權是小事,但我在此喻知各位,
侵害他人著作權,可是重罪。
2.民事賠償:大致可以分為和解金與廣告道歉兩個項目。和解金要看盜
版品的價值以及侵權者已賣出或散佈了幾套盜版品而定,如果以本案中
僅轉移所有權而無重製者,可以正版價錢的十倍到一百倍做為和解金,
至於和解金額的多寡則是要視侵權的嚴重性以及犯後是否有悔意、是否
誠實等狀況來決定。由被侵權者提出,至於廣告道歉的部分則是視和解
當時所談的媒體價格與時間來定。這兩部份的賠償金額加總起來賠幾十
萬甚至數百萬都有,所以千萬別因小失大。
3.其他成本:像我本身是住台北,被侵權公司遠在中部,每次和解與開
庭都要花車錢跟請假的時間過去。還有,以我本身來說,之前完全沒有
被告的經驗,在案期間,那種擔心受怕的感覺更是一種無形的成本。
<結論與提醒>
最後,我以過來人的身分歸納二點提醒將要觸法或者已經在案的人:
1.販賣者以及散佈者,不論你是用何種方式,贈與或出售,是否有理由
,在賣出自己手邊的書籍光碟時,除了自己心裡要有不可販賣或散佈盜
版品的正當觀念外;尚要確認是否為正版,法律上沒有我以為它是正版
的東西這種理由,侵權者就是要負起法律的責任,所以千萬別存著僥倖
的心態賣出。
2.轉賣盜版品被抓的人通常都會覺得心裡很不平衡,為什麼別人賣我就
沒有事? 我在這裡要再次強調,只要被侵權人有你賣出的盜版品並且
由警方收集足夠的事證,不論你的情況是多麼無辜,你還是觸犯了智慧
財產權法,請以誠懇的心認錯並與版權所有人(公司)和解,並說明你的
犯案實際狀況,這樣不論是所有權人或者是檢察官才會因你的態度良好
而從輕量刑。
P.S.文章稍微長了點,但是希望版主能夠將此文章置底,讓這個慘痛經
驗能夠提醒更多學生,讓大家都能重視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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