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家暴(精神家暴多,如何有效解決)
※ 引述《NANANI (NININA)》之銘言:
: 男友的爸爸長期酗酒,然後就常常會甩門、摔東西、惡言相向....等等精神虐待家人
: 曾經打過一次他媽媽
: 但是距離上次去醫院驗傷後,已經過了六個月 (據說效力減損?)
: 目前就是那次他媽被打時,打過電話給警察處理
: 但是沒有啥用,因為他爸看到警察來就乖乖不會亂
: 這陣子又喝又亂的更嚴重了
: 而且男友甚至說:懷疑他爸長期酒喝多了,精神上應該也有問題,常常妄想他媽出軌之類
: 不是事實也亂講亂湊,然後就自己當真似的到處宣傳、辱罵...
: 單方面想讓他爸去精神科徹底檢查治療,不過想也知道他不可能自願去
: 事情有點急迫性,想請問各位大大、各位專家<(__ __)>
: 問題1.是如何有效保護伯母?畢竟警察來了只會惹伯父事後更生氣
: 2.申訴過113專線,說被害人可以申請保護令,但核准最快也是1周-1個月左右
: 那伯母如何在這期間有效保護自己呢?(目前同住屋簷下)
: 3. 如何真正讓他爸爸可以強制的被送醫精神鑑定?(畢竟他不可能願意去)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非常感謝!
: 希望能有解決方法,畢竟看男友為家裡所苦,身為兒子的他,精神情緒也很糟
保護令有分暫時.通常.和緊急保護令三種
緊急保護令申請條件較嚴苛,但時間短,法院受理後要在四小時內核發。
而暫時保護令則是在通常保護令核發下來之前,如有需要法院才會核發。
經該文章內容所述
被害人如無立即性危害,一般來說保護令並不會馬上下來
因為保護令所規範的內容,不只限制到相對人的行動,更侵犯了他的自由
所以法院也要經過審慎的評估才能夠發出保護令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文中所述的父親曾經有毆打過被害人
且於毆打被害人的經過中曾被被害人因反抗而受傷
結果卻比被害人還要早去申請保護令
如果法院沒有經過評估,那到底誰是被害人誰是加害人呢??
所以保護令申請完後,在核發下來的這段期間,可能法院方面也會通知被害人
及相對人到院說明,看是否有核發之必要性。
根據原PO的問題
1.警察到現場,如果沒有立即性的為害,當然沒有權力限制相對人的行動
但如果相對人在警方到達時,仍繼續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迫害
則警察當然可以實施所謂的拘提行為。根據新通過的家暴防治法,警察
如發現有家暴情形發生,可比照刑事訴訟法立即逮捕相對人(家暴法第29
條的樣子)。或是將被害人先行安置等等方式。
2.113專線嚴格來說只是提供被害人諮詢的一個管道,也可說是另一種報案
的方式,一般打113專線,他們一樣是會通知當地警方先行前往現場,但
實際上對被害人並無立即性的幫助,至於申請保護令方面,因為申請要
由被害人本身親自提出,所以並沒有接受電話申請的方式。一般而言,保
護令申請可在各地方警察派出所,各地的家暴防治中心或是各地方法院
均可申請。時間大約一週到一個月都有可能,因為公文需要有時間讓它RUN
,建議如有時間盡量親自跑一趟地院,他們可以提供最優質的服務諮詢
並協助你們申請保護令。
3.如果相對人有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等情形(前提),可以請求當地派出所
員警及消防救護人員派車將其送往醫院檢查,如確定有相關的病症,家屬
同意之下可請醫院方面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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