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疑似外遇且有小孩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一個好人)時間16年前 (2008/05/30 12:41),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並非指A母也有外遇,而是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並有簽訂財產分配方式, 自然會有不同。 2.所謂成年泛指民法規定之二十歲,並非十八歲。並不一定成年後就是所謂吃自己, 當然也是可以訴請到某種程度。例如:請求給付贍養費至A弟二十五歲。 如果法院認為有理由就會給予判決。 3.通常情形會去做檢驗,除非有確實之證據,不然都會去做檢驗。 既然有繼承權,其效力自依民法第一零六九條規定溯及至出生時,當然有繼承權之人, 其權利自然相等。 至於等價?用到這個詞感覺就有點匪夷所思,不過確實民法有規定應繼分跟特留分, 但這還與本案件無關。 4.離婚後再婚,原子女的血緣並不會因此消失吧!!所以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 仍屬法定繼承人。 至於〝雖然父母行為不正確(外遇),但是小孩是無罪的〞 這句話...你要這樣理解....我沒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215.19

05/30 23:50, , 1F
請求判命給付給A弟的是「扶養費」,不是「贍養費」喔
05/30 23:50, 1F

05/30 23:51, , 2F
且扶養費只會判到成年,不可能判到25歲。
05/30 23:51, 2F
文章代碼(AID): #18FuM0U_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