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被朋友陷害 出借帳戶當人頭 涉入犯罪案件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二郎神第一戰狗)時間16年前 (2008/05/17 17:13),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推文隔 30 秒太久了... 直接回 先追帳戶的金錢流向,是誰去領錢花用的?去銀行或 ATM 領錢可以調錄影帶。 疑點二:既然是組織犯罪,必有通聯、會面等連絡, 朋友丈夫有正常工作,必有很多不在場或不合理的地方。 建議告他們誣告,讓他們坐久一點。 PS: 出借帳戶是很不好的行為 ※ 引述《maichain (愛旅行的熊)》之銘言: : 我朋友的丈夫 : 早年開了一個帳戶,讓做網拍的朋友使用 : 沒想到那位朋友加入了一個組織 : 聽警方說那個組織牽涉了恐嚇、討錢、詐騙等等 : 而人頭帳戶就是她丈夫 : 現在組織連同她丈夫都被抓了 : 目前是收押禁見 : 剛剛爬了文章 : 發現只要將帳戶借給他人使用就是犯罪了 : 但是其他的事情當事人都不知情也沒有參與過 : 只是基於信任一起長大的朋友才提供帳戶 : 當時也沒想到這是犯罪的 : 目前靠關係請警方調閱他們的口供 : 發現組織的人包括那位朋友 : 都一致說是朋友的丈夫策劃、主謀 : 很明顯的他們是要他當替死鬼了 : 想請問板上的板友們 : 我們有辦法提出任何證明或是證據來證明無罪嗎? : 畢竟中間這些事情是真真正正沒有參與過 : 朋友的丈夫也有一份正當的職業 : 目前他們也沒有錢請律師進去了解狀況 : 所以想來這邊請問有沒有任何的方法可以幫忙 : 拜託了 -- 老梗:你去幫我買五箱乖乖 (絕對吃不完) 舊梗:老闆!我要九份芋圓 (吃到吐) 新梗:中秋節烤三支筊白筍 (剛剛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37.54

05/17 17:25, , 1F
應該是偽證?
05/17 17:25, 1F

05/17 17:30, , 2F
謝謝,我會告訴他們,至於金錢流向我們不清楚,因為帳戶
05/17 17:30, 2F

05/17 17:33, , 3F
朋友他們沒有使用過
05/17 17:33, 3F

05/17 17:51, , 4F
謝謝一樓更正
05/17 17:51, 4F

05/18 22:58, , 5F
如果是共同被告,基於不自證己最原則,應該不會有偽證
05/18 22:58, 5F

05/18 22:59, , 6F
吧@@??
05/18 22:59, 6F
文章代碼(AID): #18Bg6bLa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