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請問離職時計薪方式勞基法有相關規定嗎?
※ 引述《colacake (免洗的最乾淨了)》之銘言:
: 如題,因為我是二月到職的,到這個月剛好滿三個月。
: 當初進公司時公司剛成立(與我到職日同),
: 進來時沒有口頭或是書面約定試用期,請問是否代表無試用期?
: 現在我要自請離職,應該是會超過計薪日幾天,中間會遇到兩天假日,
: (ex:前月五號-當月五號為一個月,十號發薪,我做到十號)
: 想問一下這段時間的薪水算法勞基法是否有規定?(因公司無相關規定)
: 是本薪/上班天數=日薪 日薪*實際工作天=我該領的薪水
: 或本薪/月份天數=日薪 日薪*工作天(不含假日)
: 或本薪/月份天數=日薪 日薪*工作天(含假日)
: 請問哪一種才合法?相關法條是哪一條?
: 如果公司不依規定,有何管道可申訴?
: 雖然錢不多,但不想被佔便宜,請各位解答,感謝。
依你們的計薪日 5/6~6/5 共31天
你工作到10號 所以工作5天
所以薪資是(月薪/31)*5-勞健保自負額
(勞保費按天數比例從5/1~5/10,健保費是算整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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