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子女監護權判給對方 欲探視卻一再受阻
※ 引述《zhanzi (沒有小孩的媽媽)》之銘言:
: 沒想到,前夫根本不遵守法院的判決書
: 又把小孩帶出門,又不接我的電話
: 明天還是探視日,我還是會去前夫家探視小孩
: 我絕不會放棄這得來不易的探視日
: 請問
: 除了這些,我還要怎麼做
: 可以讓我快點見到小孩
: 或者我可以透過哪些管道,尋求可以幫助我的機關或基金會
: 感恩‧心急如焚的媽媽
文長恕刪,首先,我不知道那個基金會可以幫你,
這點在能力之外請見諒(至於法律扶助基金會我想你應該不會符合扶助資格)
幾點表達:
一、確定判決可以拿來當執行名義的。
他不遵守法院判決,那就聲請法院執行吧
(只是我還沒見過也不知,實務上就會面交往權將如何執行)
二、對於親權(即所謂的監護權)
依民法1055條跟非訟事件法127條,你還是可以聲請法院變更看看
三、結論:建議找律師。幫忙想辦法如果要改定監護權的話
從哪一方面下手或蒐集證據對自己或比較有利。再者,
對方若持續不讓你進行會面交往,這部分我認為已經構成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去告損害賠償或以為談判籌碼也是可以思考路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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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23 00: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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