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子女監護權判給對方 欲探視卻一再受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我不是綜藝腳)時間16年前 (2008/03/22 22:5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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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hanzi (沒有小孩的媽媽)》之銘言: : 沒想到,前夫根本不遵守法院的判決書 : 又把小孩帶出門,又不接我的電話 : 明天還是探視日,我還是會去前夫家探視小孩 : 我絕不會放棄這得來不易的探視日 : 請問 : 除了這些,我還要怎麼做 : 可以讓我快點見到小孩 : 或者我可以透過哪些管道,尋求可以幫助我的機關或基金會 : 感恩‧心急如焚的媽媽 文長恕刪,首先,我不知道那個基金會可以幫你, 這點在能力之外請見諒(至於法律扶助基金會我想你應該不會符合扶助資格) 幾點表達: 一、確定判決可以拿來當執行名義的。 他不遵守法院判決,那就聲請法院執行吧 (只是我還沒見過也不知,實務上就會面交往權將如何執行) 二、對於親權(即所謂的監護權) 依民法1055條跟非訟事件法127條,你還是可以聲請法院變更看看 三、結論:建議找律師。幫忙想辦法如果要改定監護權的話 從哪一方面下手或蒐集證據對自己或比較有利。再者, 對方若持續不讓你進行會面交往,這部分我認為已經構成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去告損害賠償或以為談判籌碼也是可以思考路徑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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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社會局或晚晴協會詢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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