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樓重建
※ 引述《addison0917 (10%)》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addison0917 (10%)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大樓重建
: 時間: Tue Mar 11 19:22:24 2008
: 我家這邊
: 是在頂溪捷運站後面
: 算是還滿方便的地段
: 房價也不錯
: 近兩年來
: 有地方人士與建商計畫
: 要將捷運站後方的建築(屋齡大概都是在20年以上)
: 全部拆除並重新蓋一棟新的大樓
: 於是他們不定時的就會來問說~要不要同意之類的
: 我想問的是說
: 我們家不同意重建
: 那他能夠強制執行嗎??
: 麻煩各位指教
: 謝謝
如果您家是公寓 則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 14條辦理
該條文簡單的說 就是住戶大會通過要改建 且符合
一、配合都市更新計畫而實施重建者。
二、嚴重毀損、傾頹或朽壞,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
三、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肇致危害公共安全者。
上述三點其一者 管委會或者住戶大會代表人就有權"請"法院叫你賣
另外 根據同法第53條 如果你們是獨棟 但是是一個社區
則可以準用上述辦法 成立管委會的依據是該法26條
剛剛查完同一個法規 所以回您
如有不盡之處 還請各位先進補充
另 不是只有大陸可以有最牛釘子戶
跟建商耍牛 通常條件不錯 只不過要記得放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15.15
推
03/12 00:30, , 1F
03/12 00:30, 1F
→
03/12 10:22, , 2F
03/12 10:22, 2F
→
03/12 10:29, , 3F
03/12 10:29, 3F
推
03/13 09:29, , 4F
03/13 09:29, 4F
推
03/13 09:32, , 5F
03/13 09:32, 5F
推
03/13 23:45, , 6F
03/13 23:45, 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