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小年紀繼承7千萬債 修法才能救他們(有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來自東海岸的訪客)時間16年前 (2007/11/19 05:45), 編輯推噓27(27037)
留言64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sonyano1 (咖啡真好喝!~~)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小年紀繼承7千萬債 修法才能救他們(後有感想) 時間: Mon Nov 19 05:39:19 2007 聯合新聞網 2007/11/18 16:30 記者: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一談到繼承的債務,我們就很想哭」,貧家的孩子好不容易長大將自立,沈重的 債務卻讓他們未來一生還是看不到陽光!中正大學碩士班的何同學、清華大學博士 班的蔡同學,以及念國二的沈同學,今天一起出面細訴自己的無奈。他們說,他們 在莫名的情況下,繼承了父親、祖父的鉅額債務,但這「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壓 得他們喘不過氣,午夜夢迴時只能垂淚:「社會要放棄我們了!」 立法院最近討論修法「民法繼承編」,對未成年人的繼承權改為限定繼承,但修法 後溯及既往的限制只有三年。家扶基金今天舉行記者會為「窮孩子」請命,認為許 多孩子繼承債務早就超過三年,政府修法不能只開窄門。三個孩子便是活生生的悲 慘例子。蔡同學繼承了260萬元債務,20餘年下來本金加利息,已是千萬元債務; 何同學則面對祖父遺留7000萬元,沈同學則是媽媽生前欠下100萬元的卡債,三人 一想到這些債務就紅了眼眶,因為法院已經強制執行。 何同學今天哽咽的說:「 我不怕自己因貧窮被笑,只怕社會不公平、不正義,不能 讓我們往上爬,給我們重生的機會」。他說,20年未與祖父往來,94年初他到郵局 提款,卻發現郵局內的一萬多元全數歸零,他只好向同學借錢吃飯。媽媽和妹妹的 存摺也全部被他人提領一空,他們全家繼承了祖父的高額債務,被法院強制執行領 走了所有存款,全家從此陷入愁雲慘霧之中,原本有心血管疾病的母親,也因此罹 患憂鬱症。 他說,祖父對家人並不好,全家早沒有與祖父往來。未料,祖父將債務留給孫子, 88年時,他還是個國中生,卻已經背負連大人都無法承距鉅額負債,他沒有錢還, 以致利息多到一千多萬元,合計快7000萬元。看著巨額債務數字那一大串的「0」, 他說,原來貧窮要持續輪迴,社會階層流動性的公平正義蕩然無存,「是這個社會 要放棄我們?不讓我們有向上晉升的機會嗎?」 他說,法庭上,法官也感慨的告訴他:「 這是立法的疏失,害得你們三個年輕人背 負龐大債務,即使是以法官的薪水也無力償還。」 ------------------------------------------------------------------------ 不知道PO此新聞在此有沒有問題 若有問題請版主來信告知 本人會自D 今天上網看到的都是這件事 真的覺得大人的錯不該讓小孩來承擔 而且大部份的人都不懂法律 往往等到事情發生後早就已經來不及 有時候會覺得 法律所保護的 真的就是只有懂法律的人 今年九月 我大舅因為中風過世了 我那早就跟大舅離婚的超敗家舅媽 打電話給我媽 說要她回屏東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大舅身後留有債務 我是不清楚債務多少 但看來應該不少 不然他也不會離開住了一輩子的家 搬到竹南跟我媽住一起 唉! 想當年我外公可是當地的名人 而且家裡田產不少 大舅結婚的時候還給了他們一棟透天的房子 記得有一次去外公家玩 外公還帶著我們去看他被政府徵收的土地 可是家裡有錢又如何? 後來都被大舅媽敗光了 拿錢去亂買股票 房子也被法院收走了 外公借她的錢根本就拿不回來 而且她也存心賴帳 後來外公過世後 我們回屏東奔喪 我的心裡很難過 因為媽媽是獨生女 外公很疼媽媽和我們 現在的房子也是外公拿錢幫我們買的 可是他卻那麼早就走了 但是 最讓人心寒的是 喪禮那天 兩個舅舅逼媽媽簽下 放棄屏東她那從小到大生活的房子的繼承權 而且是在外婆的默許下 因為 外婆嚴重重男輕女 我永遠記得 喪禮完畢後 她催促我們快走 然後在計程車上流不停的眼淚 她哭著說: 「我再也不要回屏東了! ....」 幾年後外婆卻跑來跟媽媽住 我們一直都知道媽媽很辛苦 也對當年外婆的冷漠很不能認同 因此對她 總是很冷淡 後來她又回屏東了 結果我最後一次聽到她的消息 卻是她喝農藥自殺 就這樣走了.... 媽媽回去奔喪的時候哭得很傷心 雖然她對自己不好 畢竟還是母女 老實說 我根本哭不出來 因為在外公過世的時候我眼淚早已流乾 但我心疼媽媽 因為老公很早就去世的她又變成孤兒了.... 是的 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 老爸當年撒手人寰時 留下一屁股債 和四個還在努力求學的小孩 全靠媽媽的小理髮店和拼命做手工才還完 還好 媽媽還有我們 我承認我不是一個乖小孩 也最常讓媽媽擔心 但是在我現在在努力爭取一個更好的工作環境時 心很累書讀不下去的時候 我就會想起媽媽在店裡辛苦的身影 然後我就哭了 我最大的心願是想讓媽媽有一天以我為榮 讓她晚年能過過好日子 對不起 我這篇可能跟國考版沒什麼關係 只是看到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 想到當年的事情有感而發 準備國考是件很艱辛的過程 總是會有太多狀況阻止了我們的努力 但是 請想想你愛的那些人以及你的家人 然後再回頭看看自己 也許就有繼續前進的動力.... 然後 才能夠幫助在社會上許多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和大家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134.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34

11/19 05:47, , 1F
自國考版轉錄至PttLifeLaw◎生活法律版供參
11/19 05:47, 1F

11/19 10:56, , 2F
個人覺得,民法已經給時間作做棄或限定繼承的法律動作了
11/19 10:56, 2F

11/19 10:57, , 3F
如果只是因為一堆人的疏忽而修法,對債權人很不公平
11/19 10:57, 3F

11/19 11:06, , 4F
樓上似乎有點不知世事..很多債權人故意不在可拋棄或者限定繼承
11/19 11:06, 4F

11/19 11:07, , 5F
的時間內去向債務人要錢,等到時間一過馬上出來要繼承人還錢
11/19 11:07, 5F

11/19 11:09, , 6F
這樣對債務人的繼承人就公平嗎?
11/19 11:09, 6F

11/19 11:09, , 7F
更甚者 有些人的父(母)從小拋棄他們 在外面欠了大筆金錢
11/19 11:09, 7F

11/19 11:11, , 8F
那些人的小孩搞不好連他們死了都不知道 突然就有人告訴他要還
11/19 11:11, 8F

11/19 11:12, , 9F
一大筆負債 這樣是不是也對他們不公平?
11/19 11:12, 9F

11/19 11:12, , 10F
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吧,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繼承期間去要錢
11/19 11:12, 10F

11/19 11:13, , 11F
況且法律並沒有不知者無罪的問題,父母不知道死了沒
11/19 11:13, 11F

11/19 11:15, , 12F
戶政機關可否拒絕子女查詢父母是否死亡除戶,一切可以依法而行
11/19 11:15, 12F

11/19 11:18, , 13F
欠錢還錢的確是天經地義,但是大家都知道債權是相對的,沒道理
11/19 11:18, 13F

11/19 11:19, , 14F
要這個人往後的子子孫孫都背上這個債務,雖然現行法令有拋棄期
11/19 11:19, 14F

11/19 11:20, , 15F
間,但是不知道可以辦限定繼承的人有多少?立法除了顧及公平
11/19 11:20, 15F

11/19 11:21, , 16F
以外還得顧慮到人民對法的觀感 而且這項修改僅限未成年子女
11/19 11:21, 16F

11/19 11:22, , 17F
不懂哪裡對債權人不公平了?
11/19 11:22, 17F

11/19 11:23, , 18F
我還是會堅持沒有不知者無罪的原則,你的重點放在”不知道”
11/19 11:23, 18F

11/19 11:24, , 19F
未成年子女難道沒有大人可以商量嗎??會不會有未成年子女裝傻
11/19 11:24, 19F

11/19 11:25, , 20F
後來再來開記者會哭給別人看,這樣學法的人堅持的法益公平
11/19 11:25, 20F

11/19 11:26, , 21F
在哪裡,如果有人趁著自己子女未成年,借了大筆錢,把錢藏起來
11/19 11:26, 21F

11/19 11:27, , 22F
再利用這個法律把錢留給自己的子女,這樣的社會公平性在哪裡
11/19 11:27, 22F

11/19 11:29, , 23F
對債權人公平嗎,法益公平在哪裡
11/19 11:29, 23F

11/19 11:39, , 24F
你說的例子讓我想建議你再去看一看限定繼承是怎樣運作的..
11/19 11:39, 24F

11/19 11:51, , 25F
就債權人與第三人間之利益衡量,應以保障第三人為優先
11/19 11:51, 25F

11/19 11:53, , 26F
債權人自願與債務人發生債之關係,應已就債務人未來可
11/19 11:53, 26F

11/19 11:54, , 27F
否清償之能力為一定之評估,且以有償之消費借貸為例
11/19 11:54, 27F

11/19 11:55, , 28F
貸與人之所以貸與金錢予借用人,目的亦在於獲得利息等
11/19 11:55, 28F

11/19 11:57, , 29F
之對價,而債務人不能清償之風險,其亦應為一定之評估
11/19 11:57, 29F

11/19 11:58, , 30F
故如事後發生不能清償之危險,亦應由債權人負擔此一危
11/19 11:58, 30F

11/19 11:59, , 31F
險,較之另債之關係外之第三人負擔,前者應較為合理。
11/19 11:59, 31F

11/19 12:16, , 32F
限定繼承需要造財產清冊,我說的藏錢,有沒有可能放在投資型保
11/19 12:16, 32F

11/19 12:17, , 33F
險帳戶,這是屬於繼承人的財產而不是債務,建議看一下保險法
11/19 12:17, 33F

11/19 12:32, , 34F
若真是這樣依照1163條來限制 而舉證責任歸債權人
11/19 12:32, 34F

11/19 12:47, , 35F
是呀,這樣對債權人公平嗎,也要考慮被欠錢的人的心理吧
11/19 12:47, 35F

11/19 15:02, , 36F
cvl:未成年子女難道沒有大人可以商量嗎??
11/19 15:02, 36F

11/19 15:03, , 37F
事實上是真的有那種 連大人都沒了的孤兒啊
11/19 15:03, 37F

11/19 15:31, , 38F
法律要顧慮到情理法好難......
11/19 15:31, 38F

11/19 19:16, , 39F
c真是不食人間煙火 一般人懂法律的有多少? 有大筆債務的
11/19 19:16, 39F

11/19 19:17, , 40F
繼承人要是知道法律如何運作 還會欠下那麼多債務嗎?
11/19 19:17, 40F

11/19 19:19, , 41F
"未成年子女難道沒有大人可以商量嗎?" 可笑到極點.....
11/19 19:19, 41F

11/19 19:26, , 42F
很多繼承人 當初在被繼承人死亡時根本不知道有債務
11/19 19:26, 42F

11/19 19:28, , 43F
是想讓國小.國中高中生對爸媽(or法代)說:你們記得要幫我
11/19 19:28, 43F

11/19 19:30, , 44F
去查有沒有債務 有的話要記得去辦拋棄(限定)繼承喔"??
11/19 19:30, 44F

11/19 23:35, , 45F
c先生的說法,法律就不需要有拋棄繼承了嗎.....
11/19 23:35, 45F

11/20 02:04, , 46F
未成年子女難道沒有大人可以商量嗎??..........
11/20 02:04, 46F

11/20 05:31, , 47F
我並不認為這樣修法對債權人的"法益"有什麼影響
11/20 05:31, 47F

11/20 05:32, , 48F
修法前限定和拋棄繼承都存在,只是需要先聲請
11/20 05:32, 48F

11/20 05:33, , 49F
法律的初衷本來就是不要讓債務跨世代延續
11/20 05:33, 49F

11/20 05:37, , 50F
真的要藏錢的人,會不知道先立遺囑或者交代繼承者作限定嗎?
11/20 05:37, 50F

11/20 09:52, , 51F
我還是不懂讓第三人償債的法理根據何在,就因為血緣關係嗎?
11/20 09:52, 51F

11/20 10:39, , 52F
我覺得重點在不能說是不知者無罪,現在都有法治教育,學生沒有
11/20 10:39, 52F

11/20 10:40, , 53F
沒有認真在學法治教育,那我們能怪誰
11/20 10:40, 53F

11/20 10:43, , 54F
民法的精神是要主張,有主張才有權力可以用,人民不主張,能說
11/20 10:43, 54F

11/20 10:44, , 55F
什麼,明明需要主張的事情,因為一堆人在抗議就變成不用主張
11/20 10:44, 55F

11/20 12:56, , 56F
所以說你不食人間煙火嘛..法治教育不是要人考律師司法官
11/20 12:56, 56F

11/20 14:10, , 57F
不食人間煙火+1 太學術化理論化 不切實際
11/20 14:10, 57F

11/20 15:37, , 58F
我相信繼承的法治教育,完全沒有出現在我們的教育之中
11/20 15:37, 58F

11/22 04:30, , 59F
我也認為不食人間煙火,若從小家人即告知父母不在
11/22 04:30, 59F

11/22 04:30, , 60F
而實際上又生存者呢?法律尚有主觀上錯誤的理論
11/22 04:30, 60F

11/22 04:31, , 61F
不會因為logic很順一直推就是對的...
11/22 04:31, 61F

11/22 04:32, , 62F
主觀上若有嚴重且完全的無法認知該怎麼半呢?
11/22 04:32, 62F

04/19 13:24, , 63F
看到cvl講話超生氣 對 我們這種貧窮人家 法治教育也沒有人
04/19 13:24, 63F

04/19 13:25, , 64F
來教我們 是我們的錯 我們無知!所以活該背債!
04/19 13:25, 64F
文章代碼(AID): #17GB9wa2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