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房屋貸款與共同持有人的卡債問題
※ 引述《maykids (忙)》之銘言:
: A 與 B 共同持有一棟房屋,
: 當初購買價值為340萬,(各出現金70萬)
: 另外分別向銀行貸款 100萬 與 100萬,
: 但因 A 個人因素,所以 A 又貸了50萬,
: 所以總貸款部分 A 150萬, B 100萬,
: 這兩天因為 A 積欠四個月的卡債沒還,
: 收到XX銀行委託某律師事務所的告知,
XX銀行應該是與原先銀行房屋貸款同一家吧?
通常不動產貸款應該都會在該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這部分你先確認。
: 若是三日內 A 沒還卡債,
: 要申請扣押 A 所持有的房屋部分,
: B 為了不想因為另一半房屋被法拍而影響自己這一部份,
: 所以決定直接向 A 以150萬購買 A 所持有的房屋部分,
: 想請問,
: 1. 因為 A 不只積欠一間銀行的卡債,
: 所以 B 在購買或是辦理過戶的過程中,
1.請先至地政機關調閱不動產登記謄本,房屋及土地部分,
上面會有過戶及設定抵押資料、以及如果被查封也都會有清楚顯現,不過既然你共有,
查封應該房屋有封條,你應該看的到,只是為了麻煩,還是去申請這個謄本比較好。
2.記得與A簽訂書面買賣契約,可以先辦理過戶,你現在應該還沒被查封,
或是在繳付150萬給銀行時,銀行會塗銷不動產登記,一同移轉A持有房屋所有部分。
3.如何辦理過戶,我想你應該買賣房子有過經驗這我就不多談。
: 會有什麼困難嗎?
: 2.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作法?
: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如果其他家信用卡公司要撤銷該買賣契約,除非你們的買賣行為:
1.若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
2.若有償,行為時債務人及受益人明知,行為並有害及債權,且須債務人之行為確已達
到無法清償或有困難處理債務時。
不過本案中,有償契約的價格與實際房屋價格相去不遠,且假設房屋原本就有設定抵押,
還款順序原本就是以有抵押權的債權銀行為先,之後的卡債銀行要主張撤銷本案買賣契約
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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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bbit1024 來自: 218.160.180.80 (11/0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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