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的機車被指控搶劫.
※ 引述《jksincere (tequila)》之銘言:
: ※ 引述《cainn (飛天鐵蛋)》之銘言:
: 當然,報案人看錯的可能性十分的大,
: 只是當警方在偵辦刑案時,每一絲線索都會納入考量,
: 並且會投入心力,全心偵辦。
: 如同上面的同學說的,請你家轄區的警察幫忙,
: 幫你照下車子的狀況。
: 其他的,你只需要和台中大甲的警察聯絡就OK了!
: 並不需要如此的麻煩啦!!
今天大甲分局的警察有來高雄這邊拍照(他人休假剛好在高雄)
我也有請我轄區的警察來. 本來講好在轄區這邊直接做筆錄就好
結果大甲分局的警察說 他問了他們的偵查組.
說還是要我親自去大甲分局一趟.
說要讓被害人指認我.
我在想 為什麼我好端端的要被當成嫌疑犯來看待
拍照的警察也說 他看了我的車子 跟被害人報案的車型與顏色不相同
在他們大甲那邊調到的監視器也只有拍到車身沒有車號
所以車號都是依據被害人的印象
想請問我明天過去做筆錄跟被指認 我要注意甚麼嗎?
我有甚麼可以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好端端被當成壞人來看
真的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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