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校園訪問買賣 台灣麥克分期付款 退貨
我今天已寄出存證信函
想再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雖然我的訂購單上的網址是http://www.tmac.com.tw
電話打過去也是台灣麥克
但訂購單上的公司名稱是「藝術村書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也因此我存證信函的收件者就是寫藝術村書店
不過,我在104人力銀行及1111查到台灣麥克的地址是不一樣的
1111上的台灣麥克地址是「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81號12樓之1」
(此地址跟業務給我的名片上的地址相同,但名片上的公司名稱是藝術村)
(這個地址在麥克的網站上是北區業務部的地址)
104上的台灣麥克也是我訂購單上的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58巷 50 號 5 樓」
(104上的藝術村的地址也是這個)
(這個地址在麥克的網站上是總管理處的地址)
所以我有點疑惑
一來是我擔心存證信函寄到的單位是不對的
二來是只寄給藝術村而沒有寄給麥克不知會不會有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再寄一封存證信函給台灣麥克
但又不知道該寄到哪一個地址
如果寄到同樣的地址,而收件人打台灣麥克 (先前是藝術村)
或者兩種地址都寄一次
請問各位是否有這個必要?
還是只要照訂購上的資料寄就好了(訂購單上的公司名稱、地址)
我不怕麻煩,我只想求最保險的方法,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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