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手機遺失 報案? 備案? 侵占遺失物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刑警小豪)時間17年前 (2007/06/16 18:5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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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br3 (版友做好人卡給我)》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手機遺失 : 坐阿羅哈客運新竹往板橋 忘了帶下車 : 過三天我要回新竹才發現 : 也是去板橋搭車 : 之後他們的人說遺失物都會送到新竹 : 之後到了新竹 我問他們 : 他們查到說 當天有撿到 不過電話在板橋 : 要晚點送過來 之後晚上去問 他們說還沒有(並未說被弄不見) : 我就說那我明天來拿好了 : 隔天他們才說電話不見了(也就是第四天) : 我趕緊去報停話 弄丟的人說會賠我ㄧ隻ㄧ樣的ASUS J202 : 不過之後(第七天) 他說找不到一樣的了 : 要賠我錢 我跟他說三千元 口頭約定 用他們的手機講的 : 因為我有偷查二手價 大致上是三千五 我買四千多我忘記了 : 可是被盜打 : 不過所幸金額不多(大約兩千) 想說花錢買個教訓 : 想請問的是 : 我需要去備案還是報案嗎? : 還有我有什麼地方需要做的呢?我有什麼法律上的權利? : 不過我忘記手機的那個什麼特殊號碼 : 盒子也被我媽媽丟掉了 : 這樣還可以備案嗎? :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 很頭大不知道該怎麼辦 : 謝謝各位 看完 請給我ㄧ些指教 任何的都可以 不是備案,而是報案~請至您轄區分駐派出所報侵占遺失物案,警方會依您的門號調閱通 聯紀錄及手機序號等資料追查犯嫌。 一般民眾所稱的備案是指報案人至派出所請員警將案情寫在工作紀錄簿上,這樣的動作實 是錯誤而且多此一舉;想找回手機必須正式報案,您必須提供人事時地物及證據作筆錄、 領報案三聯單,警方才能依法以您的報案紀錄偵查犯罪。 --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歡迎中部地區朋友檢舉犯罪!! 偵查佐 江OO 電話:(04)7552644 傳真:(04)7556430 地址:50861彰化縣和美鎮彰美路5段328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79.26

06/16 22:27, , 1F
謝謝我了解了
06/16 22:27, 1F

06/17 21:12, , 2F
1天120元,隊長肯批准,您就去查吧!
06/17 21:1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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