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陸配偶主張兩岸的財產她都有繼承權
※ 引述《miracleD (secret)》之銘言:
: 我今年24歲 才正要大學畢業
: 家裏只有我一個女孩能處理事情
: 我的爸爸上禮拜二在大陸過世了
: 五天的奔波 處理後事
: 努力把他的骨灰帶回台灣 (那個大陸阿姨本來不讓我帶爸爸回家 加上大陸繁雜的手續)
: 爸爸在大陸還有一個配偶跟三個小孩
也就是說該配偶跟三個小孩都是大陸人士囉?(在台灣地區沒有戶籍,在大陸才有)
我的建議是,在這邊諮詢緩不濟急,找個在台灣以及大陸都有事務所的律師事務所
處理吧(有點饒舌)........
至於,在台灣的遺產你不用擔心太多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6528&lno=67
大陸的繼承人,一個最多可以繼承的數目就是200萬
而且不能取得不動產(只能折算金錢給予)
以上 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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