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律師做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 法院管轄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黑騎士)時間17年前 (2007/05/24 23:00),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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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shal (sasha)》之銘言: :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 ^^ : 1. 民事訴訟中,是否可由律師做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本人不出庭(若法官未特別要求)? 可以,當事人不出庭是常態,除非法官要求。 : 2. 課本提到,刑事訴訟中幾種狀況下必須有律師作為辯護人, : 其中一個狀況是: "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 : 這個狀況我不是很瞭解,可否代為解釋.   一般刑事案件,第一審是由地方法院管轄,但某些特殊案件,其第一 審管轄法院是高等法院,這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四條但書。 (刑事訴訟法§4) 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 高等法院:  一 內亂罪。  二 外患罪。  三 妨害國交罪。     其實就是刑法第一百條到第一百一十九條的罪,第一審開庭就是在高 等法院,且適用第一審程序,若有不服直接上訴最高法院且適用第三審程 序。關於刑事案件審級,請參閱林鈺雄著<刑事訴訟法>上冊(2004年9月 4版)第87頁,有詳細說明。    : 非常感謝. ^^ 其實去司法院網站,查詢本院主管法規,輸入關鍵字就找得到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9.52

05/24 23:06, , 1F
感謝 ^^ 因為有點無頭蒼蠅地找 方向不太對 感謝提供方法 ^^
05/24 23:06, 1F
※ 編輯: Rechtmann 來自: 220.229.29.52 (05/24 23:17)

05/24 23:22, , 2F
不用客氣,認真的好老師值得鼓勵!^^"國中教這樣很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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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25, , 3F
當初在雄中公民課也沒教這些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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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26, , 4F
現在老師真辛苦,有問題再上來問吧,能力內盡力回答。
05/24 23:26, 4F

05/25 03:12, , 5F
推~認真的好老師值得鼓勵!
05/25 03:12, 5F

06/12 20:00, , 6F
謝謝大家的幫忙 ^^
06/12 20:0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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