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個人沙龍照不拍了可否取消?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曼)時間17年前 (2007/05/01 15: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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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950.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4188 依行政院消保會製定之 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可有以下主張: 審閱期間至少為 五 日。 原PO刷付定金時,應有取得收據, 推論收據上大概有一條是寫消費者已閱讀契約五日; 然實際上,消費者說未簽定契約,表示付錢時,並未主動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但通常以未行使審閱權而要求退費,舉證困難!! 可是店家會說:收據上有寫你已行使了,你看! 然後指著收據上一行小小的字.... 或者說:消費者當然看過契約了,不然怎會付錢了! 就算舉證了,行政院消保會只有行政權,消保官在這方面是很無力的.... 除非是補習班那種:烏龜怕鐵槌,蟑螂怕拖鞋~補習班怕消保官協同教育局出面 XD 其實還是有某些行業,蠻尊敬他們的主管機關的啦~ 只是我一時也想不出來. 所以以上這個主張很無力,特別是一般人在付錢拿收據時,根本不去看收據上寫了什麼, 更不會去看收據背面可能已載有審閱期及簡式契約. 很無力的主張,我還是把它寫出來,希望有人付定金前,可以有機會先看到這篇. 人生還很長,遇到類似的事是很有機會的,敬請把握! 有空請到消費者保護板爬文,有相當不錯的消費者資訊哦!也歡迎各界前往批評指教. 查到另一個主張是: 第 十二 條 乙方得收受定金,其金額於不超過本契約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範圍內, 由雙方約定於附表中。 若原PO的消費總額小於五萬,得收取的定金應在一萬以下, 假定總額是兩萬,那麼定金不超過四千; 原PO又實在不想履約,用這條談判看看,是否能拿回六千元. 若對方不肯,你又不甘心,不論你在哪裡,都可使用 1950 專線,請消保官為您服務. 其他可終止契約的原因,請看連結內容~研究看看,或許還有破解之道. 再來一個萬年OP的反問:原PO滿二十歲了沒? 若未滿二十歲,則此契約屬效力未定,可由家長出面否認,表示契約無效,拿回全額定金. ※ 引述《astonishing (做人還是簡單點好)》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妹的問題如標題 : 之前在某家婚紗店刷卡一萬元準備要照個人沙龍照 : (信用卡帳單會在六月寄來,但是並沒有簽定契約) : 但是家裡六月份需要那筆錢,想取消這次的交易 : 詢問後業者說不能退錢,所以才跟業者約定五月底拍照 : 一般買賣都可以退貨退錢 :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到底能不能取消交易刷卡退費呢? : 或是構成違約? : 請大家幫幫我,因為我欠缺法律方面的知識。 : 謝謝 <(_ _)>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我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4.172

05/01 19:14, , 1F
我已成年,非常感激你的回答和建議~ ^^
05/01 19:14, 1F

05/01 19:23, , 2F
不客氣,來信已收,就不另回覆了. 加油!
05/01 19:2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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