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蘇格蘭威士忌購買的問題...(貿易法)?
※ 引述《fionas (fionas)》之銘言:
: 我父親是蘇格蘭威士忌的發燒友,他在英國當地買了一些威士忌,並且請對方幫他寄回台灣
: ,但是,到海關領貨的時候卻被海關刁難,說需要產地證明.
: 我上網查了一下相關法規,他只有規定進口酒類不能超過5公升(我們也沒有),否則需要營業
: 登記證,但是對方卻援引'國際貿易局'的相關法條[進口酒類查驗辦法]之輸入規定的462號,
: 要求我爸檢附原產地證明.
: 我幫我爸寫信給對方,對方說他們沒有提供這樣的東西,這些東西應該是由英國海關核發的,
: 但是我爸去領貨的時候台灣的海關堅持說沒有看到產地證明.
: 請問各位大大
: 1.所謂的[國際貿易局]的[貿易法規]第一章第三條中所指涉的[本法所稱出進口人,係指
: 依本法經登記經營貿易業務之出進口廠商,或非以輸出入為目的辦理特定項目貨品之輸
: 出入者。]所謂[非以輸出入為目的辦理特定項目貨品之輸出入者]是指進出口貿易商等登
: 記有案之公司行號亦或[個人]亦在規範的行列當中呢?
: 2.我不能理解,如果英國海關可以放行這批貨物,那就代表說英國海關應該已經檢附了所謂
: 的[產地證明](如果需要的話),那麼為什麼台灣這裡的海關跟我們說沒有呢?
: 3.我爸買這些酒不是營業用,只是自己收藏,而且是請對方寄過來,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有義
: 務舉證它的原產地出處嗎? 這個責任又應該是誰要負責?
我不懂國際貿易,但你的案子海關不是說很清楚了嗎
他們也是依據"進口酒類查驗辦法"來辦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30024
依第二條第三項,你爸爸有申請查驗的義務
依第八條,的確必須附原產地證明書
所以:問題1.跟本案沒有太大關聯
問題2.我不知道英國海關的運作方式
問題3.想辦法吧,廠商說沒有提供這樣的東西
應該是說沒有這種制式的證明書吧?
請他們開一張自由發揮的切結書吧(或者應該去哪申請)
不然我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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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終究我只能喝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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