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妨害家庭的官司

看板PttLifeLaw作者 (just do)時間17年前 (2007/02/23 12:4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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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to0509 (一起去東京)》之銘言: : 請問一下,我弟他交了一個女友 : 結果那個女友是有家庭的,他丈夫說要告我弟妨害家庭 : 而且說要把我弟在牢裡關到死,結果我弟一聽到這樣子的話 : 就說他寧願去死,現在他和那個女友躲了起來,我真的很怕 : 他想不開去走上不歸路,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謝謝 你能做的其中一件事 就是趕快找到你弟 勸他不要想不開 : 還有請問妨害家庭會判很重嗎?謝謝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第240條第1、2項:「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第241條第1、3項:「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所謂「和誘」,指得被和誘人的同意加以誘拐,使他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護 權人的監督而受到和誘人的控制而言;「略誘」基本上則是指違反被略誘人 的意願加以誘拐,其他的要件和和誘相同。 因為不知道你弟女友的年齡 所以我把相關的條文都臚列出來供原PO參考 如果該女友已滿20歲 了不起你弟被判一年 如果未滿 了不起應該也是三年 除非那個女友後來宣稱是被你弟強迫的 那才會有略誘的問題 總之 判刑是不會判很重 但總會是個汙點 問題比較大的應該是你弟想尋死 還有對方丈夫可能會加害你弟的舉動 以上想法 僅供參考 -- 世上有許多墮落的原因,會讓你活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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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講解,我弟他說他丈夫甘願和我弟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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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才和女友跑去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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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歸於盡才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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