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行為能力之釋疑~禁治產人與七歲以下異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無業工讀生)時間17年前 (2006/10/26 11:1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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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kygirl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行為能力之釋疑~七歲以下兒童一般購物? : 時間: Wed Oct 25 15:59:41 2006 : ※ 引述《funkygirl ()》之銘言: : : 我想請問有關自然行為能力這方面的問題 : : 第 十三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 : 那七歲以下兒童自己去超商買東西 算是有效的嗎? : : 賣給他的賣家有何責任? : : 不好意思 請教一下 : 還有一個問題請教 : 第 十五 條 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 : 那已成年的禁治產人七歲以下無行為能力在權力方面有什麼不同? : 禁治產人若犯法 要怎麼判定? : 謝謝^^ 本篇推文部分,有些曖昧不明之處,小弟在這邊做點補充說明 1.「禁治產制度」是民事上.私法領域的討論層次(尤其是指財產法) (制度目的為何,請參考教科書說明) 而我想說明的是,「行為能力」跟「權利能力」的不同...... 行為能力,是指具不具備獨立做成有效法律行為的資格 那麼關於禁治產人,民法15條已經給我們答案 權利能力,是指能不能作為權利義務歸屬主體的資格 原則上你只要是個活人,或者經過正式登記的法人團體 都具備權利能力滴! 所以一個不具行為能力的人,雖然不能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 但他還是可以透過法定代理、監護制度,取得權利或可能負擔義務 簡單粗略說明至此.... 2.刑事責任問題務必回歸刑法層次去討論 一個在民事上被宣告禁治產的人,也只是宣示他在私法領域上不具行為能力 至於在刑事責任上,還是要看「行為時」是不是具有認識或控制不法的能力 這點就要個案判斷,而置重點在刑法第19條的攻擊防禦、舉證了 刑法第19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8.64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61.31.128.64 (10/26 11:42)

10/26 13:30, , 1F
這篇是否改標為:禁止產人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之釋疑 較合用?
10/26 13:30, 1F

10/26 23:42, , 2F
何止曖昧不明 我推的簡直有點亂七八糟 :P
10/26 23:4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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