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產業專班的解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可愛的哲哲)時間18年前 (2006/09/07 16: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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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llas (........)》之銘言: : 先謝謝觀看這篇文章的網友。 : 去年我考上某間學校的產業碩士專班(非在職專班), : 入學前必須先與公司簽訂合約,否則需放棄入學資格。 : 由學生自行繳交學雜費。 : 公司要我賠償所領獎學金七萬元,以及培訓費用七萬五千元, : 由於我是自己繳交學雜費,所以不清楚培訓費的用途, : 據公司承辦人說法所謂培訓費是公司先出,畢業後學校會還給公司。 : 但是現在公司堅持要我賠償, : 我才唸了一學期,現在要賠十四萬五千元, : 對於一個學生來說真的是很大的數目, 我想你可能要搞清楚,產碩是由廠商付錢給學校, 由學校培訓人才並且授予學位。因此學生才能夠以一般碩班的學雜費收費標準 唸碩班進修。所以如果你違約不唸了,等於廠商的培訓費用全部白花了, 因此合約一般都要賠償廠商所付的培訓費用的 1.5 倍。 基本上,像研究所一門課的時數的課程,在外面如自強基金會上課的費用都是 很驚人的。因為產碩是由廠商來支付這筆龐大的培訓費,所以學校才願意接受 你們入學。 所以我覺得你簽約前應該要先想清楚吧,既然簽了約,又不唸了,那當然就得要 賠償公司。我認為你最多跟公司談一下能不能分期付,公司已經付錢給學校了, 不可能不跟你要這筆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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