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電信消費糾紛?以員工名義申請,解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請問甚麼)時間18年前 (2006/07/22 10:2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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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ono (小白!棉花糖)》之銘言: :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先問一下: : : 如果解約要到公司蓋公司章與私章 : : 是不是就代表該契約當事人為公司與電信公司? : : 還是妳姊當連帶保證? : 電信公司的客服人員說: : 「我姊是申請人,所以費用必須要我姊繳。」 : (那是用信用卡扣款的方式,不然以我姊剛出社會的資力,10萬元根本付不起) : 所以依客服人員的意思,恐怕是我姊是當事人。 既然你姐是名義人,解約又何需公司具名? 你姐申請,並負清償義務,表示為契約唯一當事人 解約卻要第三人具名,豈非矛盾? 一般電信公司應該是採取定型化契約 而且必須受到規範 相信應該可以解約,只是可能需付出一些解約金 可以從定型化契約方向去想辦法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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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關於定型化契約我應該看哪些法規? 非常謝謝您的幫忙
07/22 12:1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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