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2009年在HOTEL板推文,但現在才發現被永久水桶!
4. 請勿刊登廣告:
a.買賣請使用簽名檔(限於六行),但請回覆至個人信箱。
b.刊登買賣時,嚴禁發表藉由他人已發表文章(網路搜尋及板友文章)
充當個人心得文發表,以進行廣告之實。
c.嚴禁發表欲販賣票卷之住宿處心得文,為買賣之文章。
(如:賣夏都酒店住宿卷,以夏都酒店心得文發表者。)
d.轉讓文、拍賣文均視為廣告文。
e.業者相關廣告文。
f.板友有推薦相關住宿優惠情報,請留至簽名檔連結即可,
但請符合第四條C款之規定。
g.在文章推文中,有推文拍賣連結及廣告者,等同廣告文處理。
(除連結本身外,打上:「奇摩拍賣:搜尋**,也等同視為之)
h.嚴禁為推銷買賣,重複且故意回應無意義及偏離主題之文章。
i.請勿發表提問問題格式文章,在簽名檔留下相關買賣訊息。
如有此類文章,視為故意廣告文章,一樣以版規處理。
j.若違反上述條款,不另公告與回信給板友,
直接進行刪文即以版規處理,請板友自行來信詢問。
註:單針對廣告文條款,如在旅館版版面發現此類文章,
除刪文不通知外,以劣文與禁止發表文章90天處理 。
這是HOTEL板08年公布之板規
第四條G款
在文章推文中,有推文拍賣連結及廣告者,等同廣告文處理。
(除連結本身外,打上:「奇摩拍賣:搜尋**,也等同視為之)
經跟現任板主詢問我當初推文內容為
我在市區也有日租套房,可以詢問我
根據條款規定
推文中有拍賣連結及廣告者,等同廣告文處理。
想請問...及廣告者,推文內容說明私下詢問也算是有廣告標的及內容嗎?
另外跟去第四條J款
若違反上述條款,不另公告與回信給板友,
直接進行刪文即以版規處理,請板友自行來信詢問。
註:單針對廣告文條款,如在旅館版版面發現此類文章,
除刪文不通知外,以劣文與禁止發表文章90天處理 。
假設不問內容是否屬於廣告,我也已經違反規定來說
禁止發表文章90天是最高的處理方式!
但是我剛才經現任板主查閱
我被永久水桶
水桶日限為3363天...
超酷的!我第一次看過這樣的判決= =
想請問我該怎麼申訴呢?
假設得以連續處罰我發了20次推文來計算好了
也才1800天,但是板規並無說明累計處罰
想請問當時的板主,是因為甚麼原因及方向來做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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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8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