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判決,質疑站務警察的判斷能力

看板PttLaw作者 (毛蝦)時間11年前 (2013/04/30 0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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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shmosher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站內信件 3.被申訴之判決︰濫發連鎖信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1.我從頭到尾以為這是原寄件者發出的討論串信, 所以就回應了 -2.根本不知道只是回信就是濫用站內信 -3.被收信人抗議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那串了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我頂多只能證明被抗議之後就沒有再回信過 -- 更新日期5/15 限制還是沒有解除 我根本沒有犯任何錯 也早就有另一名版友出來說我們根本沒有違反規定 告訴你(或你們) 對於沒有錯的事情繳了罰單就像是承認自己有錯一樣 不明事理, 盲目怠職又不負責任, 對於自己的疏失也不肯承認 到底憑什麼當版務? 我會在本版po到限制解除或是到我的帳號被刪掉為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70.107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14.26.70.107 (04/30 09:58)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14.26.70.107 (04/30 10:01)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14.26.70.107 (04/30 10:01)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14.26.74.123 (05/03 20:13)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11.253.65.224 (05/16 00:03)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122.100.81.164 (05/1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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