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板規修定-轉錄文/法律新聞評析/看板秩序

看板PttLaw作者 (大仁)時間11年前 (2013/03/14 20:4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7OEoCUx ] 作者: SmartLife00 (生活智庫線上諮詢)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公告] 板規修定-轉錄文/法律新聞評析/看板秩序 時間: Thu Dec 13 16:25:47 2007 一、本版屬生活法律討論及諮詢版,較重於生活法律問題與實例,有關純學術性質 法律問題與實例或有關課業(報告)之討論,請移駕至Law版進行討論 三、對於熱心回答一般性法律條文問題之版友,經版主審核後,認為其回答內容明 白易懂且正確無誤者,得向站方申請或直接發予p幣以資獎勵,且將會先諮詢 得到版友的同意,將文章稍加修改後,直接整理於本版之精華區,未來亦將視 社會大眾之需要,公布於生活智庫網站供一般人做生活法律之查詢,便利於不 使用bbs之社會大眾使用。 四、有關其他規定,參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有關看板違規行為之部分。 五、於版上刊登法律問題之文章或分享,敬請勿將當事人或關係人的全名或id刊登 出來,因恐會涉及到刑事上的責任,故在此特立板規與予說明。 增列板規及說明 一.轉錄文 本板為生活法律板,不同於心情分享或傳聞探究, 法律事件之討論需要詳實的資料內容,以供分析判斷, 並需原發文者補充未足之資料,熱心轉錄者並無法代替原發文補足資料, 為免因揣測,使得回覆文章走向偏頗而缺乏效益,甚至形成無頭私案, 故,非原發文者之轉錄文,一律予以刪除。 二.法律新聞評析 由於傳媒亂象頻生,新聞事件難免刊載不實或報導不全或無冕王不夠專業, 但因事關生活法律,一般人或少能由事件學習到法律知識, 因此本板可供相關提問,但發文提問者應提出疑問訴求及提出判決文內容或連結, 以免因新聞資訊不全或不正確而產生錯誤不當之評論。 發文未提出疑問訴求者,一律予以刪除。 三.看板秩序 參考本站 [公告] 0726 看版文章管理規則 二、文章發表規則: 1.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公約,不得在站上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 、毀謗性之文章、言談;亦為協調站上之秩序,故文章有下列之 情形者,可視為不適當之文章: (1) 以侮辱性之語言對本站之網友作人身攻擊。 (2) 惡意公佈本站網友之私人資料,如真實姓名、生日、信件、水 球記錄等。 (3) 發表不理性的談話而使版面有所爭吵。 (4) 其他經站方認定有損本站網友權益、本站討論風氣、本站名譽 等等之文章。 2. 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3. 使用者必須對以該 ID 發表的每一篇文章負責。 為維持本板正常討論之進行,不適當發文或推文致妨礙本板討論及和諧者, 經板友向管板人員檢舉,本板將視情況提出警告或直接列為本板之禁聲名單(水桶) 一週至一年,依情節輕重處份,禁聲到期不另通知,請自行向管板人員提出解禁。 補充: 檢舉請來信附資料說明原因. 刪除與公告無直接關係之推文. Smartlife00(生活智庫法務)2007/1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7.149 ※ 編輯: SmartLife00 來自: 118.168.12.161 (03/25 12:42) ※ 編輯: SmartLife00 來自: 118.168.12.161 (03/25 12:45) ※ 編輯: SmartLife00 來自: 118.168.66.10 (06/25 14:17) ※ 編輯: SmartLife00 來自: 118.168.77.221 (07/09 14:52) ※ sakuchan:轉錄至看板 criminology 09/30 14:14 lance7:轉錄至看板 LAW 10/23 16:56 dindone:轉錄至看板 LAW 05/06 11: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55555 (61.227.173.117), 時間: 03/14/2013 20:42:49 ※ P55555:轉錄至看板 Violation 04/05 13:44
文章代碼(AID): #1HGSNBWz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