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Azmodan因CP刪帳

看板PttLaw作者 (JW)時間11年前 (2013/02/09 03: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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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ws1008taiwa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因為CP的判斷造成Azmodan帳號遭刪除 (a)作出判決者:longbow2 (b)文章編號: 3.被申訴之判決︰ 二帳號於短時間之內, 使用相同 IP 上線, 且為相同之行為。 其中一帳號為上站未滿 60 次之帳號, 本局有相當理由懷疑此為分身帳號, 或違規借用 ID。 若不予以相同標準視之並處罰, 將使本局執行站規之漏洞過大, 故本局比照相同 ID 處理, 應有合理性。 4.不服理由︰ 原案申訴如下: --- 助教之間帳號會信賴交付以方便回答同學問題,網宣轉貼 本案最初由ws1008taiwan製作網宣,並且完成後告知Azmodan協助轉錄 而後因為必須緊急更改修課規定,因而交由ws1008taiwan處理 因而在已告知Azmodan的情形下進行帳號使用以方便更改錯誤資訊 以免使得修課學生因而權益受損 時間順序應為: 1. ws1008taiwan製作網宣 2. ws1008taiwan轉錄看板 3. Azmodan協助轉錄看板 4. ws1008taiwan協助修正 並無觸犯CP條例(同IP進行同文章轉錄5篇), 僅有同IP進行轉錄文章之修正 故原訴申訴不處分 -- Azmodan為課程所用帳號,平常除非有必要,助教群並不會特別使用 且接任此課程時間至今並不長,因此登錄次數較低 為了方便統一處理事情,由會使用PTT的一人修改網宣實為常事 其中修改文章也不是Cross-Post 但是其中帳號卻因為不常使用,為了管理上之方便,遭到認定為分身因而砍除帳號 十分不合理。 倘若如此,是否PTT帳號的設立不能公私分明? ws1008taiwan Azmodan在進行網宣的轉錄時能做的,就是選用在不同的電腦(IP)進行工作 以確保板警不會誤判,但是如今一起修改也被擴充解釋並規範 會造成處理轉錄/修正網宣時,不能一起轉,不能一起修,帳號不能太新... 使用者將無所適從。 故申訴人認為應就CP原文規定: 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5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3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CP 違規之處罰僅追溯至遭檢舉日或本局主動處理日前 14 日。 日數之計算僅以"發文日"、"處理日"為準,不計入"發文時間點"。 處分 同一帳號 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文章 或 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 上線位址相同者 而非擴充解釋為 IP不同但是可能為分身者 且原判決是對於同IP的修改行為而非Cross-Post行為,同IP修改罪刑並未法定 因此申訴人認為應撤銷相關處分,並且恢復Azmodan帳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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