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ross-post判決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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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ckw7955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a)作出判決者: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看板 ViolateLaw 17998
3.被申訴之判決︰Cross-post
4.不服理由︰
(1)所轉貼的訊息是系上學長所提供的就業訊息,由於是和本身系所專業相關的教職,
且因為面試的時間在即,才會在短時間內於系上各年級的班版PO文,並非如板規第
二篇第一章第六條一、(四)所敘述的重複PO文以至於影響看板秩序者,是本著好意
想讓自己系上對投入教職有意願的學長姐盡快知道訊息,被判定為違反板規實為偏
頗。
(2)所PO的文章旨在通知學長姐有高中在徵求農園藝相關科系的畢業生,且所PO的看板
皆為農藝系96級以前之班板(皆為畢業班),更無商業廣告之嫌,因此並非如板規第
二篇第一章第六條一、(六)所敘述的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3)和系上相關之事務應由各年級班板之板主處理並反應,而非由站務警察直接做出判
決,會造成事後還有事項要公佈時極大的困擾。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所PO文章的看板皆為農藝系畢業班班板
Agronomy-91
Agronomy-92
Agronomy-93
Agronomy-94
Agronomy-95
Agronomy-96
(2)文章內容的附件為國立關西高中應徵農園藝相關科系的說明簡章與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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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