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被判決水桶 不服

看板PttLaw作者 (loveadd)時間13年前 (2011/06/28 17: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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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hume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korking52013 (b)文章編號:20336 3.被申訴之判決︰ 推噓文、發文請勿內含政治文、黑特文、廣告文、注音文、他 板賭盤、商品交易文、張爸文等,或在文章、推噓文中吵架、 引戰,及將他板恩怨帶入本板。更嚴禁利用編輯竄改、刪除文 章推噓文內容,影響他人發言權利。(明顯違反板規者,如:公 佈私人資料、提供非法連結者不在此限)*2011/1/19修改 4.不服理由︰ 認為此文章編號之版友推文屬輕微狀況,版主給予警告,覺得很扯。 故噓文疑問此等情況屬於輕微? 於同篇文章推文內立即受到版主擁戴者反駁, 且長久以來自稱版主子弟兵之版友實屬不少,故我噓子弟兵們天生當小弟命嗎? 目的為希望他們能夠大徹大悟,在網路世界上受法律規範但實能真實表達自己, 於現實生活多數人為老闆之員工、上司之勞工,何苦網路還要當人小弟呢[1]? 另外難道不能酸版主嗎? 科科兩聲也被當成引戰[2]? 版主桶人心態可議。 在推文中能夠大肆大放推崇版主,自稱子弟兵,難道我不能反其道而行? 酸其小弟不夠多,還要被推崇之上位者親自出馬,詢問其子弟兵也不行[3]? 版主上任前實屬酸象不遺餘力之版友,詢問他何時要拿出guts,實行上任前之理想, 此推文最後之小弟乃為自稱[4],若版主自行跳洞,吾並無攔軍之意,你也已自便。 以下為我的推噓文: [1]噓 humen:純噓子弟兵 天生小弟命? [2]噓 humen:大將軍? 科科 [3]→ humen:細漢不夠多 怎麼護航的這麼少 還要大將軍出馬? 小弟在幹嘛啦 [4]噓 humen:何時要拿出guts一次殲滅xx呢? 小弟在等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93.232 ※ 編輯: humen 來自: 140.122.193.232 (06/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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