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不服站務警察brainfighter的判決!
判決主文:
原告申訴無理,駁回。
判決理由:
本站處理私信謾罵,原立法意旨為建立良好網路環境,促進網路平台禮儀,故
不僅不會針對網路使用者之身分、性別、年齡或是國籍而作出不同之處分,且所有
使用本站系統資源之使用者亦皆受本站管理規則之規範。
貴申訴人於信件中所使用之字眼確實已經該當本站行之有年之處理規範應受罰
之判準,該案承審法務之判斷並沒有問題。希望貴申訴人自重。
法務 alan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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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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