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據] About_Life群組長penlyly判決文

看板PttLaw作者 (何時才能不再哭泣)時間14年前 (2010/06/24 1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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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C6U52aK ]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Lifeismoney二位版主執行版務不公 時間: Thu Jun 17 16:48:01 2010 使用者申訴重點為二 1. 將次事件中,有回應我文章的那幾位言語情緒化,用詞不當 m 2. 如上述結論不成立,也就是說版主仍要堅持他們的論點 不願對那些版友做出處分的話,那麼他們同樣的也必須撤銷對我的那些指責 並跟我道歉 檢視小組長裁定 第一項要點 經兩位版主回應 與小組長審閱 皆同意使用者之用詞未及版規處分標準 這部份為看版版主的裁量 版主間彼此有共識 且未有明確的不當用詞 組務尊重版主判定 承上述 版主對於申訴者的刪文與記點 乃根據看板板規 《3》禁止無關板旨之文章發表。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並非基於申訴者於推文中的用詞不當 而申訴者所強調版主應撤回公告中的附加意見 組務認可小組長所回應 導正看板之風氣與對於有必要之情況進行提醒為版主之責任 在版主回應中未有明顯不當的用詞與違反相關規範的舉措 故本案維持小組原判 但對於板規部分 群組認為仍有部份可以加強 讓使用者在使用上可以更有所憑依 建議小組長可以與版主討論是否加以調整 ※ 引述《cutiefun (何時才能不再哭泣)》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cutiefun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板主:L_LifePlan實習小組長 QQGirl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判決文中,小組長說可再上訴至此版 : 三.此申訴之判決︰ : (a)該判決文章編號:L_LifePlan版 #1C3SI0Wc : (b)判決內容︰維持板主原判決駁回我的申訴案 : 四.不服理由及申訴重點: : 希望經由次申訴文,請2位版主公平的執法及判決版上的事務 : 並對我發文該事件的相關言行不當版友做適當的規勸處份 : 五. 申訴原因: : 或許有可能是因為我的申訴文篇幅都太長,以致於小組長可能都沒看到完整訊息 : 而判定Lifeismoney版主並無不當,但事實證明確有不當行為版主們未處理 : 故再次上訴以求公平執法 : 六. 希望得到之申訴結論:(與第2次申訴文意同) : → 1. 將次事件中,有回應我文章的那幾位言語情緒化,用詞不當 : 對"我"人身攻擊的版友們,依照版規做適當的處份 : → 2. 如上述結論不成立,也就是說版主仍要堅持他們的論點 : 不願對那些版友做出處分的話,那麼他們同樣的也必須撤銷對我的那些指責 : 並跟我道歉 : 以上2個結論,不論選擇哪一個,我都能接受,並相信大家都能看到這樣才是所謂的 : 執法與判決公平與公正 : Q小組長與我水球溝通過(有需提出佐證的話,我可轉至版上) : 對於版主在判決文中是可以加註個人意見的部分,這我能理解 : 但M版主對我所下的判決是因為我文發錯版,故刪文警告一次,然他在判決文中加註的 : "個人意見"卻是在說我引起筆戰,我發文不當等等云云,並他引用解釋之理由 : 根本就是錯誤且不適當的,我在與其溝通文中已詳細的說明解釋 : 故我希望M版主能撤回他對我所加註的這些個人不正確不恰當的評論 : 而且我是真心的,並多次的提出,希望版主們能撥空將版規的之於他們的定義 : 到底是怎麼判定的,說明解釋一下,因為我是真的被搞得莫名其妙 : 一堆衝突的發文與版規界定,不是針對我,也是對其他會使用到這個版的版友 : 一個清楚一點的界定,但這點也是完全多次的被忽略 : 七. 主訴說明: (相關佐證文章請詳見申訴文之外的轉寄文章備份) : 因Lifeismoney版主執行版務不公,經版友(我)去信詢問多項問題,卻仍無視去信的問題 : 並仍忽略及不處分其他言行不當版友的行為,只是一直鬼打牆的放大絕 : 要嘛叫我不要去看那個版,要嘛叫我去當版主,還說我覺得被人身攻擊的話 : 叫我去找台灣地檢署提告,但是卻一樣不對他們做規範或規勸 : 何謂執法不公?二位版主仍PTT省錢板板主,而非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何來不公?? : 如果真的要硬扯的上邊話  cutiefun  PTT使用者在省錢板之文章,我完完全全 : 都沒處理過,更何來的不公? : 在L_LifePlan版的申訴回文中,C版主回應他並非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 : 故沒有所謂的執法不公,並提說對於我這次的事件他完全沒有處理過 : 但我與M版主溝通的信件只有C版主回覆我,上訴小組長也都是他提出主要回應 : 在我的認知中,這樣算是他有參與這次事件的處理了,並且在我請求"他們"執法公正時 : 他也仍舊與M版主一樣忽略我的請求,還多次以情緒激烈的言詞反應回覆 : (就這1個多月的處理往來過程中,我深深的覺得此事件完全是以"個人認知"來決定就好的) : 何謂鬼打牆請參考 :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 不懂該使用者的用意在那?回信及解釋都很清楚很明白,只有來過一次信件,也完整回信 : 硬要說無視問題?是否鬼打牆的人是誰? : 我是不知道PTT的鄉民除了引用可能會有爭議的WIKI來解釋之外,還會去用非引申意 : 的來源來做回應,如果不是特意忽略如此常用的引申說法,我是真的不知該從何解釋起 : 真要這樣硬解釋的話,請參考同樣可被視為有爭議的出處 : http://tinyurl.com/2dvtpb5http://tinyurl.com/2cq62oc : 很抱歉我邊上班沒辦法邊去查證最原始的引申出處,但至少這2處都是同樣的引申意 : 在我所發表的原文中,就算版主及小組長的個人認知都不覺得那些其他版友的言行有不當 : 至少 bluegirlme版友確實在推文中用了老鼠X這個字眼,這樣也可以算"無不當言行"? : 而且,既然他們都是以"個人主觀認知"來判決,那其他那些版友是在我的文章中 : 對我提出那些言語,造成是的我覺得我被他們人身攻擊了,故我基於自衛的反應 : 所以我便做出相對應的言行回應 : 然而版主完全不認為其他版友有問題,只針對我並指責我,試問,若是沒人先 : (嗆/酸/刺激/攻擊)我,誰會無聊沒事好心發文提供資訊給大家還去嗆人吵架? : 關於人身攻擊部分的法條及相關事件,相信版主已處理過多次,一般人也都應該略知 : 不論是在網路或是何處,以言語暗指/明示的罵人都是不對的行為 : 我已經很委宛的用 "不對的行為" 了,只是希望他們能公平的處理,但他們一樣無視 :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 可以參考這,當然這只是個形容詞,沒有正確的定義!二位版主自由心證! : 二位版主也非國文老師,無法明確解釋喔! : 此處C版主又再次引用並指出是由版主自由心證,所以說在版規二中 : : 《2》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之文字,包含內文與推文。 :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並水桶一個月,再犯即終生水桶 : 推文中的 <老鼠X> 不算是不雅字眼之文字,也不是對人人身攻擊囉? : PTT是有站規的,各個版也都有各版的版規,如果無法遵守版規,當然就不要進入該版呀 : 這不是常識嗎?就拿之前sex版的版規說,匿名帳號為版規延伸,禁止回文寄信。 : 否則一律公佈內容,當然後來有修改。版規寫的一清二楚,然後有人違規寄信,最後被公 : 佈信件,然後被其它網友人肉,再來怪規版?雖然後來有修改。 : 但當下的版規就是如此,自己進入某版不看版規,然後違規後,又說版主判決不公? : 何來不公????????????????????????????????? : #1BsKXI01 (L_LifePlan) 該申訴者還有轉錄我的信件。 : 如果你個人覺得二位版主失職,也歡迎你去組務檢舉及提起罷免。 : 更歡迎取而代之。 : 沒錯呀,不是嗎?成立連署版就是要讓做不好的版主有個管道可以被公投下台! : 而且針對單一判決 #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也完全解釋了 : 我在重申訴的文開頭就已經再一次的明確指出(及過往溝通信件/申訴文), : 我要的只是一個公平,我沒有要誰下台,更沒有要罷免誰 : 而且就此事件中,多次提出且不斷被忽略無視的問題中,我一直在詢問關於版規的界定 : C版主卻要一直把焦點移到不要進板跟以上這些他所提出的論點 : 我也一直有說,從開始到現在,我完全服膺M版主對我發文錯版的判決沒有任何異義 : 我是在針對他們並依照版規一併處份其他言行不當的版友提出申訴 : 這是我看了版規,並認為他們違規所提出的申訴,我也與H組長溝通過 : 並讓H及Q組長都清楚我要申訴的重點為何,不是他們原本以為的那樣 : 就我使用PTT10多年的經驗,近幾年在PTT的發表模式中,如果提及類似 不然你來做 : 這類的言詞,可以用"放大絕"此引申說法來解釋,而通常這種情況很常是發生在 : 有爭議的情況下,某些不成熟或是沒仔細冷靜思考過的言行 : 並由C版主的回應中,可見多次強烈情緒加強語氣的文字用法,我實在不知道 : 如果不是不成熟,不冷靜思考,為什麼要這樣一直一直強調某些文字呢? : 請問那裡錯了?二位省錢版主,只是中華民國下的公民! : PTT的規範也是要符合中華民國的法律呀! : 二位版主都一致覺得沒有版規的問題,為了保障該使用者,當然是請他自行向執法機關 : 提出告訴呀!版主只能對違規的文章及推文處理,超出版規的問題當然是自己解決呀! : 二位版主只是中華民國的公民而已,不是執法人員喔~~~~~~~~~~~~~~~ : 以下台北為例,各報案系統! : 網路報案系統 : http://www.tcp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50 : 台北地檢署 : http://www.tpc.moj.gov.tw/mp009.html : 要不然手機或市話直播110也可以報案! : 難到提供正確的資訊,版主的好心,錯了嗎?錯了嗎?錯了嗎? : 所以說,不是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只是PTT一個版的版主,就不用遵照 : 中華民國執法人員的依據公平執法,但是因為大家都是中華民國的公民 : 所以? 這樣提來提去的用意是要指什麼? 很抱歉,我是音樂系的音樂老師 : 不是法律系的法學專家,我看不懂C版主這樣提來提去是要表達什麼意思 : 最後他也又一直以某些文字重覆的強調他的強烈情緒表達 : 以上macoco7476只刪文沒處理,是因為找不到那一段落可以依版規二處理的? : 《2》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之文字,包含內文與推文。 :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並水桶一個月,再犯即終生水桶 : 所以會刪文是處理該使者當下違規的地方~叛決無誤 : #1B-YLyKs (L_LifePlan) 小組長 hrs113355 已完全解釋了! : 至於從該使用者推文後有爭議的地方,我們查不到有違反版規之處。 : 所以我們為了公平起見一致都沒處理呀!並沒有針對人、事、物,更沒有立場呀。 : 該使用者不滿的來信,那我們只能請他自行去司法機關呀。我們非執法人員!! : 總不能有人不滿,就可以無理的要求版主任一水桶別人吧?????????????? : 以上C版主特意節錄出來的推文中,完全跳過了最明顯的不當文字老鼠X : 如果他們真要說老鼠X只是個老鼠X的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看待二位版主的認知了 : 但在之前就有說過, : cutiefun版友提出的證據, : 我們兩位版主一致覺得,沒有任何一個有涉及"人身攻擊"的板規。 : 於是沒有作任何處置。 : 以上M版主的回應中,一樣是忽視了老鼠X這個文詞的部分,但相較之下 : M版主的回應及反應就很冷靜並有條理,雖然這應該是M版主第一次主動"回答" : 了比較明確的意見 : 以上為對於L_LifePlan版第二次重新申訴文之判決所提出的比較精要的重點申訴 : 其他更多相關繁雜申訴及佐證相關文章請參考轉錄之文章 : 最後,拜託一下群組長,我知道我的文章非常的長,可能會讓90%的人想直接END : 但我仍希望您能撥空仔細的看完我每字每句所要表達的意見,辛苦您了! : 如需提供其他與H/Q小組長溝通之信件與對話記錄,請再告知我,謝謝! : 另外,我有特意等到M版主請假的日期過後才來發此申訴文 : 為必免發出通告或是什麼資訊,造成版主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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