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C_japanboard判決不公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1/08 21: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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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本案並不得上訴至 PttLaw,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之規定 ,以下節錄: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故依照站規,本案本院不另作審查。 但以下針對申訴人提出之案件相關疑問給予回應。 判決理由, ONE_PIECE 版主 N42 於 文章代碼(AID): #1AybDImg (C_JapanBoard) [ptt.cc] Re: [申訴] 海賊版 有提出說明,該兩篇文章刪除劣退乃依據"鬧版文"相關規範,即 ONE_PIECE 版規中 第6條 禁發鬧板文:禁止以任何形式的文章或推噓文進行鬧板。 第16條 PO文相關規定:一般文章請超過25字。低於25字請善用推文。 25字包括全型中文、以及半形英文和數字,不包含標點。 每週新情報、連結、美工圖、BBS動畫、 笑話、關鍵問題...等等言之有物、拋磚引玉之文章,不受此限。 文章內容務必與海賊王相關。 本條判定由板主自由心證,以維護板面整潔及文章品質。 多次PO文自刪企圖擾亂看板秩序及規避PO文責任者,視為鬧板。 與懲處方式中之 鬧板文:原文刪除劣退,公告永久水桶。鬧板由板僕自由心證。 等規範而為之處分。 且版主本就有權依據其管理版面之版規和該版之版旨,作出合法處分。申訴人之兩篇 文章,發表於 ONE_PIECE 這個有眾多喜愛這部漫畫的使用者所聚集之版面,顯然與該 版風和版旨不相符。版主與小組長都認為要討論負面觀感不是不行,但至少內容應言 之有物,而不是跑來這個有眾多愛好者的地盤,簡單說幾句貴申訴人之主觀負評想法 而不加以論證衡平。這樣的行為跟使用者跑去 Hate 版宣揚愛與和平且一點恨意都沒 有,是一樣突兀的。也無怪乎前所提及之兩位版務與該版面之使用者會如此判定了。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23
文章代碼(AID): #1BHpb0Zg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