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本案並不得上訴至 PttLaw,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之規定
,以下節錄: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故依照站規,本案本院不另作審查。
但以下針對申訴人提出之案件相關疑問給予回應。
判決理由, ONE_PIECE 版主 N42 於
文章代碼(AID): #1AybDImg (C_JapanBoard) [ptt.cc] Re: [申訴] 海賊版
有提出說明,該兩篇文章刪除劣退乃依據"鬧版文"相關規範,即 ONE_PIECE 版規中
第6條 禁發鬧板文:禁止以任何形式的文章或推噓文進行鬧板。
第16條 PO文相關規定:一般文章請超過25字。低於25字請善用推文。
25字包括全型中文、以及半形英文和數字,不包含標點。
每週新情報、連結、美工圖、BBS動畫、
笑話、關鍵問題...等等言之有物、拋磚引玉之文章,不受此限。
文章內容務必與海賊王相關。
本條判定由板主自由心證,以維護板面整潔及文章品質。
多次PO文自刪企圖擾亂看板秩序及規避PO文責任者,視為鬧板。
與懲處方式中之 鬧板文:原文刪除劣退,公告永久水桶。鬧板由板僕自由心證。
等規範而為之處分。
且版主本就有權依據其管理版面之版規和該版之版旨,作出合法處分。申訴人之兩篇
文章,發表於 ONE_PIECE 這個有眾多喜愛這部漫畫的使用者所聚集之版面,顯然與該
版風和版旨不相符。版主與小組長都認為要討論負面觀感不是不行,但至少內容應言
之有物,而不是跑來這個有眾多愛好者的地盤,簡單說幾句貴申訴人之主觀負評想法
而不加以論證衡平。這樣的行為跟使用者跑去 Hate 版宣揚愛與和平且一點恨意都沒
有,是一樣突兀的。也無怪乎前所提及之兩位版務與該版面之使用者會如此判定了。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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