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AboutBoards板 劣文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1/08 01: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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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本案本院無管轄權,予以駁回。 判決理由: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之規定 ,以下節錄: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本案劣文由群組長給予,依照該規範之意旨,應認由群組長以上層級認定之劣文, 本院無審查之空間。 因此若群組長有明確濫用劣文之情事,目前狀況下請使用者直接報請版務站長備查。 另外,近期各大版面之使用資格限制大多加上劣文數,使得"劣文"此項功能之重 要性顯著提升,而前引法規乃引用自2005年之文章,本法官認為依現況應有修改之空 間。若各位使用者有任何關於此項規範之修正想法,請至 PttLawSug 提出修正建議。 法務會在廣納建議後,研擬修正。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23 ※ 編輯: alanmax 來自: 203.121.253.23 (01/08 01:41)
文章代碼(AID): #1BHXo9nI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