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eadphone 板主jackjack0805
1.申訴人ID:nuguy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a)作出判決者: jackjack0805 / chingsong / lostname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戰略高手 Headphone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3.被申訴之判決︰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a.本人申訴的重點並非"本人的判決是否公正",而是:
版主是否用同樣的標準來面對每一位板友?
b.板主jikanson與本人筆戰,卻只有本人受到責罰!?
這根本就是版主jackjack0805的刻意偏袒!!
版主與板友筆戰 竟然只有板友須受罰 版主一點懲處都沒有
哪有這種道理? (請見c.)
版主這樣嗆板友都沒事的喔?
→
07/07 09:23,
07/07 09:23
→
07/07 09:23,
07/07 09:23
原來版主就能嗆人!?
能夠嗆"我確定你是屁不出什麼東西的人"
能夠嗆"繼續嘴砲吧 不奉陪"
重點是,都不會被桶的喔!! ^^
原來版主就能開戰 就能大力嘴砲都不怕桶 反正有免死金牌呀!! ^^
看板是這樣管的喔?
c.在此案中,明顯地不只本人參與筆戰,小組長lostname也說過了:
板主請注意自身發言內容
應避免參與蓄意挑釁的推文,並直接依照板規公告判決即可
口頭警告一次,下次請更為冷靜的回應
如果jikanson的行為沒有問題,那為什麼會被群組長警告?
如果jikanson的行為有問題,那為什麼在此案中jackjack0805並未對其做出懲處?
事實很明顯 -> jackjack0805當時的判決有瑕疵嘛!!
就連群組長lostname自己也承認了:
板主請注意自身發言內容 應避免參與蓄意挑釁的推文
可見得:jikanson的確出現過"蓄意挑釁的推文"
哪有這種兩方犯錯,只有一方需要被桶的邏輯?
d.最後再強調一次,小組長與群組長均搞不清楚本人的申訴重點:
本人申訴的並非"關於我的判決",而是此案的公正性!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一個小小的版主?
本人犯錯被桶並無怨言,只是與本人筆戰的版主根本就應該遭到同樣的懲罰!!
而非如小組長與群組長的判決,jikanson一點事也沒有!!
以上望法官明察! 謝謝!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作者 jackjack0805 (非常火大) 看板 Headphone
標題 [公告] 水桶(17993篇)
時間 Tue Jul 7 18:05:36 2009
───────────────────────────────────────
nuguy 刻意引戰
並對板友做出針對性發言
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48.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