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eadphone 板主jackjack0805

看板PttLaw作者 (新傢伙)時間16年前 (2009/08/14 00: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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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nuguy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a)作出判決者: jackjack0805 / chingsong / lostname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戰略高手 Headphone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3.被申訴之判決︰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a.本人申訴的重點並非"本人的判決是否公正",而是: 版主是否用同樣的標準來面對每一位板友? b.板主jikanson與本人筆戰,卻只有本人受到責罰!? 這根本就是版主jackjack0805的刻意偏袒!! 版主與板友筆戰 竟然只有板友須受罰 版主一點懲處都沒有 哪有這種道理? (請見c.) 版主這樣嗆板友都沒事的喔?

07/07 09:23,
你回這些東西我確定你是屁不出什麼東西的人
07/07 09:23

07/07 09:23,
這東西會有人說他OP嗎!? 不懂就繼續嘴砲吧 不奉陪
07/07 09:23
原來版主就能嗆人!? 能夠嗆"我確定你是屁不出什麼東西的人" 能夠嗆"繼續嘴砲吧 不奉陪" 重點是,都不會被桶的喔!! ^^ 原來版主就能開戰 就能大力嘴砲都不怕桶 反正有免死金牌呀!! ^^ 看板是這樣管的喔? c.在此案中,明顯地不只本人參與筆戰,小組長lostname也說過了: 板主請注意自身發言內容 應避免參與蓄意挑釁的推文,並直接依照板規公告判決即可 口頭警告一次,下次請更為冷靜的回應 如果jikanson的行為沒有問題,那為什麼會被群組長警告? 如果jikanson的行為有問題,那為什麼在此案中jackjack0805並未對其做出懲處? 事實很明顯 -> jackjack0805當時的判決有瑕疵嘛!! 就連群組長lostname自己也承認了: 板主請注意自身發言內容 應避免參與蓄意挑釁的推文 可見得:jikanson的確出現過"蓄意挑釁的推文" 哪有這種兩方犯錯,只有一方需要被桶的邏輯? d.最後再強調一次,小組長與群組長均搞不清楚本人的申訴重點: 本人申訴的並非"關於我的判決",而是此案的公正性!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一個小小的版主? 本人犯錯被桶並無怨言,只是與本人筆戰的版主根本就應該遭到同樣的懲罰!! 而非如小組長與群組長的判決,jikanson一點事也沒有!! 以上望法官明察! 謝謝!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作者 jackjack0805 (非常火大) 看板 Headphone 標題 [公告] 水桶(17993篇) 時間 Tue Jul 7 18:05:36 2009 ─────────────────────────────────────── nuguy 刻意引戰 並對板友做出針對性發言 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48.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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