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ComGame-Plan#2243 (#18mL2mYs)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5年前 (2008/09/06 16: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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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申訴無效,予以駁回。 判決理由: 本站對於版務應於多久時限內予以回應,並無特別規定。但為求避免發生效率不良, 侵害站上使用者權益之情事,本法務已偕其他法務共同討論暫擬出相關時效規定,而若就 將發佈之新規定觀之,此案件之處理時效亦無瑕疵。 觀社會風氣之大開,現今報章雜誌、網路言論之尺度,亦須有相對之調整。查近期之 大法官解釋文,對於言論自由方面皆採嚴格審查標準。易言之,通常給予言論自由最高之 自由度。故“戀屍癖”一詞雖依不同閱讀者有不同之觀感,但 Original5566 於文章中運 用此名詞加強其文章之渲染印象程度,並無不妥,亦無違反任何規定。若申訴人無法明確 指出“戀屍癖”一詞所指何人,更自不生侮辱毀謗之訴。 而對於申訴人指控 red0210 依版友意見m文這個部份,觀申訴人申訴文之意涵認定版 主這個言論(大家要我 M 我就 M 了,不過多加了 L)非常不妥。但本法務認為後 red0210 有明確指出此語並非其本意,易言之,若 red0210 之意思為 (要 m 起來然後再加以鎖文) 亦非不無可能。網路上之文字欲明確表達己身真意,本有固定之難度。red0210權衡狀況, 予此文章鎖文之處理,必當是考量過此文章刪除後所遺失之其他良好觀點大於鎖文後遺留 之不舒服字眼。最後,貴申訴人指出群組長於此系列申訴文中,開放站上使用者有自由意 思之表達權利,此行為完全符合本站規定,此系列推文中亦無發生重大爭議,何來不妥之 理由?本法務觀其推噓文,亦無發現嚴重之人身攻擊行為,因此認定無理由。 此申訴案件法務認為該群組長之判決無誤,予以駁回。審查終結。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2008/9/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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